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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定诺晒诺转作风、践诺评诺得民心”活动的通知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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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办农经局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平农群领办〔20144

 

 

 


关于开展“定诺晒诺转作风、践诺评诺得民心”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SPAN>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开门搞活动,做到请群众参与,请群众监督,请群众评判,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偏不空,有效引领和助推全年工作。根据市教育实践活动统一部署和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定诺晒诺转作风、践诺评诺得民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农办农经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全体共产党员。

二、活动方式

(一)联系实际,量身定诺

领导班子要继续以建设“五型”机关部门为抓手,紧紧围绕保障“三年”活动、“九大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和落实,结合单位职责任务,作出年度工作承诺。同时,根据前期“六进六问六查”活动征求的意见建议,结合中央、省委和市委确定的各项整治任务,特别针对 “八大难题”,作出先行整改承诺。

领导干部要继续以争当“五领”干部为目标,坚持思想领先、业务领跑、破难领衔、服务领跑、形象领树,并紧扣反对“四风”和“为民务实清廉”活动主题,结合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作出纪律作风承诺和创业服务承诺。

全体共产党员要围绕“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结合所在单位全年任务,尤其就带头落实好“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工作作出具体承诺。

(二)立足岗位,公开晒诺

承诺的内容要实际,有针对性,涉及具体工作任务的要明确完成时限,并在一定范围内对外公布。局领导班子的承诺事项经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并列出一至两个力争突破项目,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承诺。领导干部和共产党员的承诺经单位主要领导或所在党组织负责人审核确定后,通过会议宣读、公开栏张贴、上网公布等方式向群众公布,主动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

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全体共产党员的承诺事项,请于328日前报局教育活动办朱臻处,其中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承诺事项经市委督导组审阅后报市委活动办备案,作为年度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务实创新,扎实践诺

领导班子要围绕公开承诺的内容,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认真研究兑现承诺的办法、途径和具体措施,并通过实行目标责任制、兑现销号、定期情况通报、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大承诺落实情况的检查督查,确保把承诺事项真正转化成推动三农工作的实际成果。

领导干部要带头履行职责,践行承诺,做到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主动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做到诺必践、践必果。

全体共产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将承诺变成实实在在的具体行动,带头示范,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

(四)群众参与,广泛评诺

积极组织群众有序参与到定诺、晒诺、践诺各个环节当中,广泛开展评议。深入听取群众意见,对定诺内容是否切合实际、践诺行动是否扎实有力、践诺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年底,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全体共产党员要对承诺的事项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并结合年度述职述廉会议、工作总结会、“双争双评”、先锋指数考评等向群众说明落实情况,接受群众评议,全面评价践行承诺情况。

三、有关要求

开展“定诺晒诺转作风、践诺评诺得民心”活动,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统筹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1.农办农经局领导班子“定诺晒诺转作风、践诺评诺得民心”承诺表

2.领导干部“定诺晒诺转作风、践诺评诺得民心”承诺表

3.           党支部全体党员“定诺晒诺转作风、践诺评诺得民心”承诺表

                               

 

平湖市农办农经局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319

 

 

 

附件1

 

农办农经局领导班子“定诺晒诺转作风、

践诺评诺得民心”承诺表

日期:              

承 诺 事 项

备注:请于328日前交局教育活动办朱臻处。

附件2

 

领导干部“定诺晒诺转作风、践诺评诺得民心”承诺表

姓名

 

职务

 

单位

 

入党时间

 

承诺

事项

 

备注:请于328日前交局教育活动办朱臻处。


附件3

 

                 党支部全体党员定诺晒诺转作风、践诺评诺得民心”承诺事项汇总表

党员

姓名

性别

年龄

入党

时间

职务

承诺事项及完成时限

 

 

 

 

 

 

 

 

 

 

 

 

 

 

 

 

 

 

 

 

 

 

 

 

 

 

 

 

 

 

 

 

 

 

 

 

备注:请于328日前交局教育活动办朱臻处。


 

 

 

 

 

 

 

 

 

 

 

 

 

 

 

 

 

 

 

 

 

 

 

 

 

 

 

 

 

 

 

 

 

 

 

 

抄送:中共平湖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潘川弟副书记。

平湖市农办农经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3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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