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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要求追加海洋事务工作经费的请示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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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455                     签发人:周玉根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要求追加

海洋事务工作经费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在我市海洋经济发展进程中,紧缺的建设用地指标、空间也是影响独山港区、九龙山度假区开发建设的要素瓶颈之一。为用足用好海域管理政策,根据《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2013年底,我局对独山港区围涂区域的化工管廊道路、通港路等四条道路按填海方式报批了14.1公顷212亩建设用海指标,有效拓宽了开发建设空间,是我市项目用海的良好开端。今年,为积极争取更多填海计划指标、做好海域使用权公开出让和海洋环境监测、海洋与水域生态保护等工作,特请求市政府批准追加我局2014年度海洋事务工作经费375万元。其中:用于“用海论证、评估”等前期工作经费300万元,用于海洋环境监测、保护与生态经费75万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申请理由与用途

(一)根据《条例》、《浙江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浙海渔发〔20136号)规定,市海洋渔业局作为海域使用权“出让人”,负责承担拟出让海域的海域使用论证、环评、价值评估、海籍测量、海域出让方案编制等技术服务前期工作经费。根据规定,海域使用权“出让价款”中包括了海域使用论证等前期工作费用。在每宗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公开出让时,这些费用将由中标人(竞得人)一并缴付。在我市《关于加强平湖市海域海岛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等工作的若干意见》(平政办发〔2013163号)中,也已明确了出让价款的缴付等程序。

今年,我市拟出让的海域,有独山港围涂区等多宗填海、嘉兴3#海上测风塔、独山港区A3号液体化工泊位等约15宗海(不含嘉兴港区一二期围堤完善工程、渔港工程)。其中,涉及独山港区、九龙山度假区存量填海的近1000亩,需积极向上争取建设用海(用地)指标。做好这些海域使用论证等前期工作,需追加经费300万元(详见附件)。

(二)今年1月发布的《浙江省海洋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等四项技术规范,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2014年浙江省海洋环境监测工作计划的通知》(浙海渔环〔20142号),省环保厅、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杭州湾区域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3485号)以及《关于开展县级现代生态渔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海渔业20146号),后明确了2014年需开展海洋环境监测(近岸海域海洋环境质量状况监测、入海排污口监测、海洋工程监管监测和突发性海洋环境事件监测)、生态渔业规划编制以及需配套的海洋与环境质量与水质状况本底调查等工作。这些任务均需按省里部署,委托省有关海洋与渔业技术单位承担并支付费用,故需要申请安排经费75万元(详见附件)。

二、追加经费的来源

根据《浙江省海域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浙政发〔20098号)对海域使用金用途的规定,申请的上述工作经费,可从“海域使用金”中支出。

以上请示,望予以批准为盼。

 

附件:市农经局(海洋与渔业局)要求增加2014年部分海洋工作经费的方案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2014428

 

(联系人:周宇勤    联系电话:616380

 

附件

 

市农经局(海洋与渔业局)要求增加

2014年部分海洋工作经费的方案

 

分类

主要任务

经费需求

备注

一、海洋环境监测、海洋与水域生态保护

(一)2014年海洋环境监测任务

海洋环境质量监测,海洋功能区、入海排污口监测,海洋环境风险和突发性海洋环境事件监测等

30万元

 

(二)平湖市海洋环境质量与水质状况本底调查

开展海域水质、沉积物和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25万元

 

(三)海洋与水域现代渔业生态规划编制

结合《平湖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编制水域滩涂渔业生态规划

20万元

 

小计

 

 

75万元

 

二、海洋综合管理事务(论证、评估等前期工作)

(一)拟出让海域的使用论证

(二)海洋环评

委托海洋相关资质的技术单位开展论证、环评的服务费用

206万元

不包含个别宗海已由业主支付的部分

(三)出让海域价值评估(增加)

 

38万元

约需48万元,需增加38万元

(四)海籍测量

海籍测量

7万元

7个区块进行测量,暂定1万元/个。

(五)海域“出让方案”编制

独山港区Ⅱ号内河港池工程(1宗港池、2宗填海)

嘉港物流粮食码头(扩建)项目(1宗码头、1宗填海)

独山港区液体化工罐区项目(2宗填海)

独山港区A3码头(中航油码头)

嘉兴3#测风塔(华能浙江公司)

九龙山东沙湾区块(2宗填海)

九龙山西沙湾区块(2宗填海)

乍浦一期D3码头(宁波港世航五洲公司)

18万元

1.对拟出让的宗海进行“出让方案”编制,暂按2万元/个计。

2.“方案”:码头类,市级批准;填海类,省级批准。

3.需编制9个“方案”:9*2

(六)其他

待定的宗海等的论证、环评等

暂列

31万元

为其他待出让宗海的论证,及个别业主项目

小计

拟计划填海104969.93公顷,对15项目进行论证、环评等

300万元

可在公开“出让”时收回

 

 

 

 

 

 

 

 

 

 

 

 

 

 

 

 

 

 

 

 

 

 

 

 

 

 

 

 

 

 

 

 

 

 

 

 

 

 

抄送:平湖市财政局。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办公室                   2014年4月2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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