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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印发2014年度平湖市农村经济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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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435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印发2014年度

平湖市农村经济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民信箱联络站,农技水利服务中心:

为切实做好我市“三农”宣传工作,继续深化农民信箱系统应用和万村联网村级网站建设,不断创新12316为农服务方式,进一步提升全市农业信息化应用水平,特制定《2014年度平湖市农村经济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2014320


2014年度平湖市农村经济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为持续加大全市“三农”工作宣传力度,提升浙江农民信箱、万村联网工程等农业信息化服务平台的应用水平,进一步完善我市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和信息服务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浙江农民信箱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浙农专发〔2013109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街道农民信箱联络站、农技水利服务中心。

二、考核内容和分值(基础分100分,附加分25分)

(一)平湖市农村经济信息网信息报送工作。

深度挖掘经验典范,积极报送“三农”工作动态报道,不断提高“三农”宣传质量。(基础分35分,附加分10分)

考核期内向平湖市农村经济信息网投递并被录用原创稿件数量达到100篇计35分,不到100篇的,每少一篇扣0.5分,基础分扣完为止;超过100篇的,每超额完成一篇加0.1分,最多加10分。

(二)农民信箱系统应用与管护。

不断深化浙江农民信箱系统各项应用,着力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注重农民信箱系统日常管护和用户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大农业信息化应用宣传力度。(基础分35分,附加分11分)

1.不断深化农民信箱系统应用,着力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

1)考核期内在农民信箱“公共信息”栏目内发布本地原创性“三农”信息不少于100条,完成任务计5分,少于100条的,每减少一条扣0.1分,基础分扣完为止。

2)考核期内利用农民信箱“买卖信息”功能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不少于300条,完成任务计5分,少于300条的,每减少一条扣0.1分,基础分扣完为止。

3)积极参与网上农博会活动,在网上农博会期间,各镇、街道辖区内的网上摊位信息维护总量不少于50条,完成任务计3分,30-49条计2分,10-29条计1分,10条以下不计分。

4)鼓励、指导辖区内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新组织一个以上当地农业主体进入农民信箱网上农博会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计3分,每多组织一个加1分,最多可加3分。

2.加强农民信箱系统日常管护和用户培训工作

1)农民信箱用户启用率达到100%的,计1分,否则不得分。

2)做好农民信箱注册用户(含农业主体用户)登记信息规范性长效管理,包括注册用户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姓名、类别、主营产品等要素,规范率在95%及以上计3分,90%-95%2分,85%-90%1分,85%以下不计分。

3)组织开展农业信息化知识或业务培训,培训规模在30人以上的,计5分,未开展培训或规模不达要求的不计分。(需提供通知文件、信息报道、现场照片及参加培训人员签到表扫描件等资料)

3.加大农业信息化应用宣传力度

1)深度挖掘并认真上报农民信箱、万村联网、“每日一助”、农产品电子商务等农业信息化应用典型事例,全年上报并被《平湖市农民信箱工作简报》录用的典型事例不少于5条,完成任务记10分;不到5条的,每减少一条扣2分,基准分扣完为止;超过5条的,每增加一条加1分,最多加5分。

2)农业信息化应用典型事例被报纸、电视、大型综合网站(不包括各级农业部门门户网站)等宣传媒体报道的,县级媒体每次加1分,市级媒体报道每次加2分,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一次加3分,相同材料取最高分,不重复计分,最高加3分(需提供相关证明)。

(三)万村联网新农村网站建设。

巩固并加强万村联网村级子网站建设与网站信息维护工作,提高站点建设质量。根据村级行政区划调整情况,及时对已建网站进行调整清理,积极参与全省万村联网工程新农村示范网站创建工作。(基础分13分,附加分4分)

1.根据村级行政区划调整情况,及时对已建万村联网村级网站进行调整和清理,行政村(社区)建站比率达到100%,完成任务计3分。

2.村级子网站建设和信息维护工作符合《浙江省万村联网工程村级网站基础信息发布指导目录》相关要求,所有栏目年发布信息累计60条(含)以上的站点数占已建站点比例达到60%10分,50%-60%8分,40%-50%6分,30%-40%4分,30%以下计2分。

3.在浙江省创建万村联网工程新农村示范网站活动中被评选或复审为示范网站的,每个加附加分1分,最高可加4分。

(四)健全镇(街道)、行政村两级信息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规范落实管理制度,配合做好市农村经济信息计算机内网日常管护工作。(基础分5分)

1.健全镇(街道)联络站、村联络点联络员队伍,完善两级站、点的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计1分。

2.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机制,制订本镇(街道)农村经济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计3分。

3.积极配合市农村经济信息中心做好全市农村经济信息广域网络管护工作,做好用户登记、故障上报、网络安全风险排查,确保农经网络信息安全,计1分。

(五)12316为农服务工作。

强化为农服务意识,切实做好来电来访接询、下乡陪同服务、服务成效分析与上报等工作,配合市12316为农服务中心做好12316农业智能诊断系统安装部署、运行维护、用户服务工作。(基础分12分)

1.重视为农服务工作,健全12316为农服务体系,接受12316平湖市为农服务中心指派,及时处理来电来访、开展下乡陪同服务,计5分。

2.认真开展为农服务台账资料记录、整理,及时分析服务成效,做好年度归档,计3分。

3.积极配合市12316为农服务中心做好12316农业智能诊断系统安装部署、运行维护、用户服务工作,计2分。

4.及时上报为农服务工作动态、农业信息化应用典型事例,全年被《12316为农服务报》录用稿件数不少于4篇计2分,每少1篇,扣0.5分。

三、考核办法

考核时间为2013111日至20141031日。考核程序由各镇街道农民信箱联络站对照考核内容先进行自查,20141115日前把农民信箱效益证明、自查报告和年度工作总结交市农民信箱联络支站,届时由市农经局抽调人员组成考评小组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考评。

五、考核结果

(一)对各镇街道考核结果进行总分排名,评定农村经济信息工作先进集体3个予以表彰。

在考核期间凡出现管理员账号泄密、审核发布恶意信息等重大工作失误,给“三农”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先进评比资格。

(二)平湖市农村经济信息网上每录用1篇稿件,发稿费10元。非专职信息员投稿并被录用的,也按上述标准发放稿费,得分计入所在镇街道。

(三)对在农民信箱中发布的本地原创性“三农”公共信息每篇发放稿费5元,发布的真实有效买卖信息每条发放稿费1元。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市府办、市政协办,潘川弟副书记、陶明方副主任、胡志梁副市长、王华根副主席。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办公室                   2014320日印发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4〕35号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印发2014年度
平湖市农村经济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民信箱联络站,农技水利服务中心:
为切实做好我市“三农”宣传工作,继续深化农民信箱系统应用和万村联网村级网站建设,不断创新12316为农服务方式,进一步提升全市农业信息化应用水平,特制定《2014年度平湖市农村经济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2014年3月20日


2014年度平湖市农村经济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为持续加大全市“三农”工作宣传力度,提升浙江农民信箱、万村联网工程等农业信息化服务平台的应用水平,进一步完善我市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和信息服务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浙江农民信箱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浙农专发〔2013〕109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街道农民信箱联络站、农技水利服务中心。
二、考核内容和分值(基础分100分,附加分25分)
(一)平湖市农村经济信息网信息报送工作。
深度挖掘经验典范,积极报送“三农”工作动态报道,不断提高“三农”宣传质量。(基础分35分,附加分10分)
考核期内向平湖市农村经济信息网投递并被录用原创稿件数量达到100篇计35分,不到100篇的,每少一篇扣0.5分,基础分扣完为止;超过100篇的,每超额完成一篇加0.1分,最多加10分。
(二)农民信箱系统应用与管护。
不断深化浙江农民信箱系统各项应用,着力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注重农民信箱系统日常管护和用户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大农业信息化应用宣传力度。(基础分35分,附加分11分)
1.不断深化农民信箱系统应用,着力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
(1)考核期内在农民信箱“公共信息”栏目内发布本地原创性“三农”信息不少于100条,完成任务计5分,少于100条的,每减少一条扣0.1分,基础分扣完为止。
(2)考核期内利用农民信箱“买??成任务计5分,少于300条的,每减少一条扣0.1分,基础分扣完为止。
(3)积极参与网上农博会活动,在网上农博会期间,各镇、街道辖区内的网上摊位信息维护总量不少于50条,完成任务计3分,30-49条计2分,10-29条计1分,10条以下不计分。
(4)鼓励、指导辖区内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新组织一个以上当地农业主体进入农民信箱网上农博会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计3分,每多组织一个加1分,最多可加3分。
2.加强农民信箱系统日常管护和用户培训工作
(1)农民信箱用户启用率达到100%的,计1分,否则不得分。
(2)做好农民信箱注册用户(含农业主体用户)登记信息规范性长效管理,包括注册用户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姓名、类别、主营产品等要素,规范率在95%及以上计3分,90%-95%计2分,85%-90%计1分,85%以下不计分。
(3)组织开展农业信息化知识或业务培训,培训规模在30人以上的,计5分,未开展培训或规模不达要求的不计分。(需提供通知文件、信息报道、现场照片及参加培训人员签到表扫描件等资料)
3.加大农业信息化应用宣传力度
(1)深度挖掘并认真上报农民信箱、万村联网、“每日一助”、农产品电子商务等农业信息化应用典型事例,全年上报并被《平湖市农民信箱工作简报》录用的典型事例不少于5条,完成任务记10分;不到5条的,每减少一条扣2分,基准分扣完为止;超过5条的,每增加一条加1分,最多加5分。
(2)农业信息化应用典型事例被报纸、电视、大型综合网站(不包括各级农业部门门户网站)等宣传媒体报道的,县级媒体每次加1分,市级媒体报道每次加2分,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一次加3分,相同材料取最高分,不重复计分,最高加3分(需提供相关证明)。
(三)万村联网新农村网站建设。
巩固并加强万村联网村级子网站建设与网站信息维护工作,提高站点建设质量。根据村级行政区划调整情况,及时对已建网站进行调整清理,积极参与全省万村联网工程新农村示范网站创建工作。(基础分13分,附加分4分)
1.根据村级行政区划调整情况,及时对已建万村联网村级网站进行调整和清理,行政村(社区)建站比率达到100%,完成任务计3分。
2.村级子网站建设和信息维护工作符合《浙江省万村联网工程村级网站基础信息发布指导目录》相关要求,所有栏目年发布信息累计60条(含)以上的站点数占已建站点比例达到60%计10分,50%-60%计8分,40%-50%计6分,30%-40%计4分,30%以下计2分。
3.在浙江省创建万村联网工程新农村示范网站活动中被评选或复审为示范网站的,每个加附加分1分,最高可加4分。
(四)健全镇(街道)、行政村两级信息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规范落实管理制度,配合做好市农村经济信息计算机内网日常管护工作。(基础分5分)
1.健全镇(街道)联络站、村联络点联络员队伍,完善两级站、点的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计1分。
2.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机制,制订本镇(街道)农村经济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计3分。
3.积极配合市农村经济信息中心做好全市农村经济信息广域网络管护工作,做好用户登记、故障上报、网络安全风险排查,确保农经网络信息安全,计1分。
(五)12316为农服务工作。
强化为农服务意识,切实做好来电来访接询、下乡陪同服务、服务成效分析与上报等工作,配合市12316为农服务中心做好12316农业智能诊断系统安装部署、运行维护、用户服务工作。(基础分12分)
1.重视为农服务工作,健全12316为农服务体系,接受12316平湖市为农服务中心指派,及时处理来电来访、开展下乡陪同服务,计5分。
2.认真开展为农服务台账资料记录、整理,及时分析服务成效,做好年度归档,计3分。
3.积极配合市12316为农服务中心做好12316农业智能诊断系统安装部署、运行维护、用户服务工作,计2分。
4.及时上报为农服务工作动态、农业信息化应用典型事例,全年被《12316为农服务报》录用稿件数不少于4篇计2分,每少1篇,扣0.5分。
三、考核办法
考核时间为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考核程序由各镇街道农民信箱联络站对照考核内容先进行自查,2014年11月15日前把农民信箱效益证明、自查报告和年度工作总结交市农民信箱联络支站,届时由市农经局抽调人员组成考评小组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考评。
五、考核结果
(一)对各镇街道考核结果进行总分排名,评定农村经济信息工作先进集体3个予以表彰。
在考核期间凡出现管理员账号泄密、审核发布恶意信息等重大工作失误,给“三农”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先进评比资格。
(二)平湖市农村经济信息网上每录用1篇稿件,发稿费10元。非专职信息员投稿并被录用的,也按上述标准发放稿费,得分计入所在镇街道。
(三)对在农民信箱中发布的本地原创性“三农”公共信息每篇发放稿费5元,发布的真实有效买卖信息每条发放稿费1元。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市府办、市政协办,潘川弟副书记、陶明方副主任、胡志梁副市长、王华根副主席。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办公室                   2014年3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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