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4〕34号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印发《平湖市农产品
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发展局)、农技水利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有关科站:
为切实解决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省、市、平湖市有关部门文件要求,现将《平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平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实施方案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2014年3月18日
附件
平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底线,根据省食安委、省农业厅的部署和要求,决定于
一、总体要求
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严厉打击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危害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活动,形成高压威慑态势,促进我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按照“四最一确保”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抽检一批重点品种,约谈一批违规企业和监管责任人,整治一批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深挖一批违法线索,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端掉一批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通报一批典型案例,有效遏制突出问题。具体实现“二个100%”: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整治率达到100%;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达到100%。
三、整治重点
(一)突出蔬菜水果食用菌禁限用高毒农药整治。以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要对象,以叶菜类和豆类蔬菜为重点,严厉打击蔬菜、水果、食用菌等种植业产品种植、收购、贮存、运输等过程中违规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行为。
(二)突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重点打击在畜禽养殖、收购贩运、屠宰等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行为,私屠滥宰生猪、屠宰病死畜禽、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行为。
(三)突出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以无公害养殖基地、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标准化示范区、水产苗种场和渔船为重点领域,全面排查水产养殖投入品和渔药使用情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违禁药物、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四)突出农业投入品整治。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为检查重点,重点打击在农药中非法添加隐性成分和非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禁限用农药,在肥料中非法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在兽药中擅自改变组方、违规添加禁用药物,在饲料、饲料添加剂中添加禁用物质等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一是以开展“绿剑”集中执法行动为契机,强化农药生产经营监管,深入开展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的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各镇街道农药经营门店的农药经营许可证落实情况,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黑窝点”,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农药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以科研名义擅自从事生产、销售农药(包括生长调节剂)的行动。二是以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为抓手,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劣农药、非法添加高毒禁限用农药有效成分等不法行为。三是以开展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为依托,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环节监管,督促农产品生产主体建立完善以农药等投入品使用情况为重点的生产记录,充分利用检测结果,严厉打击种植业产品生产过程中违规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的行为。四是以加大收储运环节巡查力度为手段,加强??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滥用行为,切实确保农产品上市前质量安全,
(二)加强畜禽产品各环节的监督管理。一是畜禽养殖环节。重点打击在畜禽养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在生鲜乳中非法添加其他物质;随意弃置病死畜禽以及违法销售病死畜禽的行为。二是收购贩运环节。重点打击非法收购和运输生鲜乳的“黑窝点”、收购检测不合格生鲜乳和在收购的生鲜乳中添加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的行为;非法收购贩运含“瘦肉精”活畜和在运输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行为;非法收购贩运未经检疫、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畜禽及其产品的行为;违规从省外调入畜禽及其产品等行为。三是畜禽屠宰环节。重点打击“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中的私屠滥宰生猪、屠宰病死畜禽、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行为和向违法分子提供场所或储存设施的行为;定点屠宰环节中非法屠宰病死生猪、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和不按规定对检疫不合格畜禽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行为。
(三)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实行检打联动,查检结合,督促生产单位质量安全自我监管到位,严防不合格产品上市销售。二是严格规范生产行为,加大监督抽检力度,抽检一批重点品种,杜绝违法使用禁用药和滥用渔药行为。三是进一步排查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问题,对辖区内排查发现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开展跟踪整治,整治不到位绝不放过。四是积极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大力推广安全用药技术、方法,指导水产养殖科学防病,合理用药,严格执行渔药使用管理制度。五是加大对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在养殖生产过程中和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前,使用禁用渔药及滥用添加剂等物质、使用病死毒死和来源不明的水产品和动物产品、非法收购销售病死及死因不明甲鱼等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百日严打行动”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百日严打行动”各项工作。各镇、街道农业部门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百日严打行动领导机构,建立相应的班子和工作推进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更加突出重点,针对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强化监管措施,加大抽检力度。将集中打击和日常监管、集中打击和推广先进安全适用的技术、集中打击和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源头上解决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三)强化行动督查。要建立健全百日严打行动督查考评机制,局百日严打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对行动的监督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解决。适时组织督查暗访组赴各镇、??查处数量多的地方进行通报表扬;对打击不力,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地方进行通报批评。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问责力度,对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加强协调配合。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用足用好“两高”司法解释等法律武器,加大执法力度,共同形成打击合力。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等部门,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
(五)及时报送信息。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报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百日严打行动期间的信息统计报告工作,保证联络通畅,及时反馈百日严打行动情况。每月8日前,向市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信息、月报表;
附表:1.局百日严打行动组织机构
2.百日严打行动重点活动安排
3.农产品质量百日严打行动月报表
附表1
局百日严打行动组织机构
一、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周玉根
副组长:朱浩 俞卫平 王建良 刘国华
成 员:黄雪良 严士其 陶秀林 李建群 王杰 毛永祥
邵洁 宋之琦 唐红芳 龚佩珍 沈建峰 徐卫星
二、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俞卫平
副主任:严士其 黄雪良 王杰 毛永祥
附表2
百日严打行动重点活动安排
|
时 间 |
主 要 内 容 |
牵头单位 |
|
3月 |
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 |
局百日严打行动办 |
|
草莓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
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 | |
|
3-5月 |
开展春季“绿剑”执法专项活动 |
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
|
4月 |
会同市食安办等部门单位开展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暗访检查 |
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 |
|
假劣农资集中销毁行动 |
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 |
|
开展畜禽养殖、生猪和肉牛定点屠宰及生鲜乳专项检查行动 |
畜牧兽医局 | |
|
开展水产养殖专项检查 |
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 | |
|
5月 |
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专项抽检 |
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 |
|
6月 |
百日严打行动工作总结 |
局百日严打行动办 |
附表3
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月报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时间:
|
内 容 |
本期数 |
累计数 | |
|
出动人数(人次) |
|
| |
|
监督抽检 |
品种数(个) |
|
|
|
批次数(批) |
|
| |
|
约谈违规企业数(家) |
|
| |
|
公布黑名单企业数(家) |
|
| |
|
掌握线索数(条) |
|
| |
|
行政处罚 |
立案数(起) |
|
|
|
涉案金额(万元) |
|
| |
|
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数(起) |
|
| |
|
公安部门受理数(起) |
|
| |
|
刑事司法 |
立案数(起) |
|
|
|
涉案金额(万元) |
|
| |
|
破案数(起) |
|
| |
|
打掉“黑窝点”等数(个) |
|
| |
|
举报奖励 |
举报件数(件) |
|
|
|
奖励人数(人) |
|
| |
|
奖励金额(元) |
|
| |
|
宣传报导 |
参与媒体数(个) |
|
|
|
报导次数(次) |
|
| |
注:1.报送时间:
2.刑事立案、破案情况请附案情简要说明。
填报人: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