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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海洋与渔业局文件
平海渔〔2014〕24号
平湖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平湖市项目
用海“回头看”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用海单位:
根据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印发《浙江省项目用海“回头看”专项活动方案》(浙海渔管〔2014〕11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平湖市项目用海“回头看”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本次活动内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凡在平湖市行政区域内的涉海项目,包括已建、在建项目。
二、检查时间
三、检查内容
(一)用海项目的海域使用权申办情况、海域使用金缴纳情况等;
(二)用海项目的海域使用建设、运行等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等;
(三)围填海项目的竣工验收、换发土地证等情况;
(四)项目是否按要求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工程准备期、施工期及完建期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是否根据环评报告书以及核准批复意见实施统一规划和监督管理等。
四、检查方法
(一)被检查单位提供海域、海岛使用立项、审批、验收、海域使用金缴费凭证等资料;
(二)进入现场进行监测、勘查、取样检验、拍照、摄像;
(三)检查海域、海岛使用及海洋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和器材的安装、运行情况;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请项目用海单位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做好迎接检查工作。
平湖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4年7月18日
(联系人:海洋管理科:齐正旺 13575324378,海监大队:王杰 136566116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