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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湖市财税局委员会文件
平财委 [2014]9号
关于印发《2014年平湖市财政地税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局各科室,所属各单位:
现将《2014年财政地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平湖市财税局委员会
2014年3月4日
2014年财政地税工作要点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的开局之年,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化之年,也是我市经济社会全面转型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财税工作意义重大。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省财政地税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三年”活动、“九大”专项行动部署,进一步创新“生财”、“聚财”、“理财”工作思路,加强财源建设,狠抓增收节支,不断壮大财政实力;落实积极的财税政策,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着力支持经济转型发展;坚持依法理财,优化收支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预算管理措施,将绩效理念贯穿于财税管理的各个方面;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努力提升财税队伍整体素质,更好地服务和谐幸福的现代化“金平湖”建设。
二、工作目标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全市经济发展状况,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实现93.47亿元,同比增长10.43%;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实现45.61亿元,同比增长8.02%,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7.87亿元,同比增长8.05%,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全市地税收入目标任务是:地税收入实现27.87亿元,同比增长10%。
三、工作措施
(一)狠抓增收节支,着力完成收支任务
1.完善组织收入机制,提高收入质量和效益。科学研判经济税收形势,把握好收入进度,保持收入的可持续增长。认真研究税制改革对地方财力可能产生的影响,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坚持依法征收,既防范税收流失风险,又防范虚收带来的执法风险。坚决防止出现“寅吃卯粮”、转引税款、虚收空转等违法行为。密切跟踪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关注重点行业、企业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加强调研和分析,提高地税收入比重。扎实开展收入质量评价工作,完善税收经济预警机制,深化细化预测模型,提高税收收入预测准确率,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
2.推进税收精细化管理,以管理促收入。强化纳税人户籍管理,减少漏征漏管户。加强非正常户日常管理和信息比对核查,抓好注销登记。重点做好营业税分行业分税目税源管理,加强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探索建立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所得税管理体系。继续加大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力度,落实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政策。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核查,夯实房产土地税源信息基础。加强土地增值税精细化管理。健全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机制。扩大存量房评估范围,健全存量房评估长效管理机制。规范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积极探索深化社保费征管改革,推进企业职工个人缴费数据库建设,完善社保费个人缴费明细申报试点工作。加强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管,规范减免管理,健全后续监督措施。
3.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认真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制定完善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因公出国、公务用车等方面的制度,加快建立科学合理、完整规范、符合实际的公务支出标准体系。力求“三公”经费支出再压缩,确保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在2013年初预算基础上压缩30%。继续强化监督,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
4.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完善政府全口径预算体系,健全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制度。强化预算执行力,切实加强财政监管和目标绩效管理,以及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专项资金预算的约束力,维护预算的严肃性。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督促单位推进部门预算公开,适时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开展预算公开工作专项检查,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二)加强基础管理,着力推进征管质量。
5.深化征管改革,构建现代化征管体系。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进一步构建“一体两翼”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数据采集—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五位一体,以纵向信息大集中、横向部门信息共享为两翼)。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平湖市基层税务分局内设机构和岗位职责体系调整方案》,加强履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深化和拓展《税友龙版》功能和应用,强化税种、税源信息比对,提高税源监控水平。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税收征管保障工作的意见》,加强部门协作。积极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继续组织开展专项纳税评估和大企业专项风险管理工作,防范重大涉税风险。开展纳税人受票信息查验比对工作,防范开具“大头小尾”发票等违法行为。
6.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依托“12366”语音服务热线、网站、报刊、电视栏目以及微博、微信、QQ群等平台,认真组织开展第23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和经常性的税法宣传,提高税收政策透明度和确定性。创新纳税服务,做好纳税人端涉税软件服务,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推行自助办税服务,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办税服务渠道。深化知识库应用和维护机制,提高“12366”咨询服务能力。做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和整改工作,促进纳税遵从度进一步提高。
7.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速增效。梳理部门行政权力,从法律依据、现实意义层面综合考虑,进行系统清理,形成部门“权力清单”,进一步规范部门权力。认真开展审批制度改革跟踪问效工作,严格按照办理时限、精简资料、免填单等要求,促进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切实提高办税效率,提升服务效能。加强即时办结审批、备案事项的后续审核监管,减少执法风险。
8.推进依法行政,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探索推行税务“黑名单”制度,通过部门联动、规范执法,增加涉税违法成本,促进依法诚信纳税,进一步维护税法刚性,营造公平正义的税收环境。开展税收专项检查、重点税源企业检查,继续开展区域专项整治,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加大重点检查、大要案查处和涉税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发挥好稽查整顿和规范地方税收秩序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强化执法监督,实施执法责任制人机结合考核,以疑点提取和实地督察相结合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维护,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三)发挥财税职能,着力服务民生和经济转型
9.保障民生支出,解难题办实事。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思路和“社会政策要托底”的原则,推动民生事业发展,把加大民生投入与完善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民生政策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加大教育投入,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推动各项教育事业全面发展。支持实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提升计划,促进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财政最低补助标准,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力度,抓好农业“两区”建设,确保粮食安全与农产品有效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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