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本局各单位:
现将《全市道路交通“纠违治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平湖市公安局
全市道路交通“纠违治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嘉兴《全市道路交通“纠违治危”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市局决定从即日起至
一、工作目标
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心,切实加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公路交通违法行为现场查处比例不少于35%,公路现场查处的违法行为中,重点违法行为查处比例不少于65%。切实落实各项专治措施,坚决遏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的发生,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全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交通事故起数同比分别下降10%。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道路及路段:全市交通流量大、重点违法行为多发的省道、重点县道: 01省道、07省道、新07省道、平廊公路、平兴公路、平湖大道等辖区主干道;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客运班线道路;2014年省、市级挂牌治理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
(二)重点车辆:营运客车(含旅游客车)、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和中型以上载货车辆;机动三轮车;工程运输车;5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
(三)重点违法行为:酒后驾驶、超员(含驾驶营运客车以外机动车超员)、超速、违法占道行驶、违法停车、车辆闯红灯、货运机动车违法载人、机动三轮车违法载客、工程运输车超载、涉牌涉证(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使用变造伪造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不按规定戴头盔(违法代码见附件1)。
三、工作措施
(一)定期研判事故,开展安全形势分析。交警大队要每月开展一次交通事故原因、规律和违法处理分析,按照“勤务跟着危情走”的要求,合理安排勤务,并形成勤务安排表(见附件2),把警力最大限度地投放到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对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重点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和记分,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
(二)明确管理重点,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每月组织区域专项整治(整治重点见附件3)。交警各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部署,狠抓路面管控,严查阶段性重点违法行为,确保每月查处阶段性重点违法行为比例不少于35%。二是每周四组织全市集中统一行动。行动日期间要求交警大队全警上路(除事故接处警民警外),交警大队领导实行分片包干,加强现场指挥。交警各部门必须把酒后驾驶、超员和5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机动车作为查处重点,在各自辖区设置不少于1个整治点,利用道路搜捕王、移动警务通在辖区主要道路开展清违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各主干道路必须安排一辆警车巡逻,流动开展专项整治。对发现的5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车辆,一经查获,一律予以扣留机动车。对酒店等涉酒场所周边区域道路、城郊结合部等重点路段加强管控,设置不少于1个整治点开展禁酒驾。每次行动时间不少于12小时。
(三)强化路面管控,加大现场执法力度。交警大队要增设临时执勤点,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对重点车辆逐车检查,从严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金沙省际卡点要严格落实勤务和重点车辆检查要求,对违反凌晨2时至5时通行规定的长途客车要抄告车辆所属单位和交通运输部门。交警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既管交通,又管治安,一警多能,一警多用”的优势,主动与派出所、刑侦部门联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同时,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覆盖路段,要安排人员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即时固定证据并审核录入系统,实时与缉查布控系统关联,及时组织警力现场拦截查处。
(四)强化隐患排查,推进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治理。一是要会同交通、建设、安监等部门深入推进新三年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道路安全隐患进行科学整治,10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二是要会同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分别于6月、9月、11月上旬开展省(市)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临水高落差危险路段挂牌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自查,通过对照检查倒逼措施早落实、任务早完成。三是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的统一部署,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公路桥涵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公路桥涵洞设施配备、维护保养和通行管理等安全隐患。四是积极推进二级加宽公路未设中央隔离带的专项治理改造,未通过验收的通车道路也要纳入重点排查治理范围。对暂时无法治理的路段,要规范设置临时警示设施,特别要加强对临水高落差、急弯陡坡、危险路段恶劣天气禁止通行等安全提示、禁令标志、防护设施的设置。
(五)强化源头管控,加大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监管力度。一是每月开展五类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检验、报废、审验、交通违法记分等情况的清理工作,督促车主和驾驶人依法按时参加检验、审验和教育学习。大中型客车、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检验率达到95%以上,重中型货车、农村面包车检验率达到90%以上,农村面包车核载提示牌粘贴(喷涂)率达到90%以上,上述五类重点车辆驾驶人审验率达到90%以上。二是每月开展五类重点车辆常态安全提示,通报事故案例,每季度开展换季安全警示,恶劣天气随时预警。重点车辆违法信息要及时抄告所属单位以及当地安监、交通运输、旅游、教育等部门。三是重点车辆专管员每月督促运输企业落实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措施。
(六)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整治氛围。要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发布行动信息,扩大行动声势。要组织媒体广泛报道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及时曝光严重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以及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多发运输企业。要通过道路沿线电子显示屏,结合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开展针对性宣传提示。要依靠乡镇党委政府,发动基层管理力量,在庙会、集市、民俗活动等场所,采用广播、标语、图板等形式,广泛开展农村面包车驾驶人的教育宣传。要派出专门警力深入企业、学校、社区、农村等,对车辆驾驶人、员工、学生、居民等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教育。
(七)定期排名通报,加大考核监督力度。禁“酒驾”、“三项违法处罚率”、重点车辆检验率、公路违法行为现场查处比例及公路重点违法行为查处比例纳入考核。交警大队要量化考核指标,明确责任分工,把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民警。行动期间,加强督察,强化责任追究;要每周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排名,每月底实行网上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向乡镇党委政府汇报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结合实际迅速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治理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市局成立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跃明任组长,督察大队、交警大队负责人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要把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作为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体现,围绕全年重点工作和目标,将治危与治堵、治气工作有机结合,继续大力开展整治城市交通秩序集中统一行动,及时启动黄标车城区限行专项整治,统筹兼顾,共同推进。
(三)加强责任分解。交警大队要对禁“酒驾”、5次、10次以上、客运车辆违法行为落实分解责任制。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交警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的第一责任人,对禁“酒驾”、三项违法处罚到位率实行分片包干,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把目标任务落实到每个民警。
(四)加强问责追究。市局将组织人员深入事故预防重点地区、重点道路,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在措施落实、勤务部署、执勤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行动期间,交警大队要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部门实行问责追究。
(五)加强规范执法。要注意文明执法,杜绝粗暴执法,严禁变通执法,把规范执法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要高度重视民警执勤执法自身安全防护工作,加强对民警执行安全防护规定的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六)加强信息报送。交警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工作联络及信息的逐级报送工作,每周五10时前按规定上报集中统一行动日报表(附件4),每月28日上报当月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