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平人社〔2014〕134号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当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违规刷卡
情况和处理意见的通报
各镇街道,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独山港区,市级机关各部门,市属各单位,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数据分析和实地核查,发现当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在服务中心外的诊疗行为提供刷卡便利;黄姑镇、乍浦镇、当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属卫生服务站个别医生,于2014年1月至7月,在日常诊疗过程中,存在违反规定收取一般诊疗费的行为。现将违规情况和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违规情况
当湖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医生袁加轶,在钟埭街道景乐商业街某非医保定点诊所从事医疗服务,2014年6月1日至2014年7月23日期间,当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袁加轶在某诊所的诊疗行为提供刷卡便利,涉及基本医疗保险违规资金55780.82元。
黄姑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渡船桥卫生服务站医生陈连明,利用本人及亲属的社会保障市民卡及合作医疗保险卡,采取虚构诊疗行为等手段收取一般诊疗费1523次,涉及医保基金5530.50元,其中职工医疗保险基金1600元、城乡合作医疗保险基金3930.50元。
黄姑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渡船桥卫生服务站医生张琦忠,利用他人及他人遗忘的合作医疗保险卡,采取虚构诊疗行为等手段收取一般诊疗费145次,涉及合作医疗保险基金507.50元。
乍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马家荡卫生服务站医生石云飞,利用本人及亲属的社会保障市民卡,采取虚构诊疗行为等手段收取一般诊疗费127次,涉及职工医疗保险基金508元。
乍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马家荡卫生服务站医生沈杰,利用亲属的社会保障市民卡,采取虚构诊疗行为等手段收取一般诊疗费76次,涉及职工医疗保险基金304元。
当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北卫生服务站医生徐方根,利用亲属的合作医疗保险卡,采取虚构诊疗行为等手段收取一般诊疗费72次,涉及合作医疗保险基金252元。
二、处理意见
根据《平湖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和《平湖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审定办法》相关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涉及资金不予支付,对违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请各定点医疗机构认真开展自查,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完善考核办法,坚决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希望全体医生引以为戒,自觉执行医疗保险相关规定,规范日常诊疗行为。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