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平人社〔2014〕78号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胡静雅等13位同志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有关单位:
接嘉兴市人力社保局文件(嘉人社〔2014〕104、115号)通知,我市胡静雅等13位同志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名单如下:
一、经浙江省水利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2013年12月24日评审通过,胡静雅等2位同志具有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平湖市海塘管理所 胡静雅
平湖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所 章 玲
二、经浙江省建筑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2013年12月26日评审通过,庄海勤等9位同志具有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平湖市平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庄海勤
平湖市园林管理处 顾富良
平湖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胡 伟 陶 俊
平湖市当湖街道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王晓露
嘉兴良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周兴民
浙江远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赵水良
浙江港城建设有限公司 马喜军
浙江宏建建设有限公司 马明杰
三、经嘉兴市人力社保局批准,杜娟等2位同志符合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有关规定,同意确定为经济师专业资格:
平湖市科技孵化创业中心 杜 娟
平湖市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 翁辞渊
上述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从评审通过之日起计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确定时间从2014年2月算起。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