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
文件 |
|
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平湖市公安局 平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签发人:周玉根 王惠明
平农经〔2014〕125号 傅金明 吴海勤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平湖市
生猪屠宰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区管委会: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平湖市公安局
平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平湖市生猪屠宰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生猪屠宰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全市肉品质量安全水平,结合我市生猪屠宰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严厉打击生猪屠宰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办一批违法案件,端掉一批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公布一批典型案例,进一步净化生猪屠宰行业环境,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舌尖上的肉品”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行为。针对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地、主要交通道路周边、肉食品加工集中地等高发区域,坚决取缔私屠滥宰生猪、屠宰病死畜禽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依法查处向违法分子提供场所或储存设施的行为。
(二)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监管。重点打击生猪屠宰厂(点)非法屠宰病死生猪、注水及注入其他物质、不按规定无害化处理检疫检验不合格生猪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定点屠宰厂(点)不按规定开展验证验票、“瘦肉精”检测等行为。
(三)加强生猪产品交易和使用环节监管。重点打击销售、使用私宰猪肉,销售、使用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生猪产品。
三、行动步骤
专项行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
(二)排查摸底阶段(
(三)集中打击阶段(
(四)巩固提高阶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生猪屠宰管理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各镇街道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协调,组建由农办、市场监管、公安、城管、兽医等单位参加的生猪屠宰管理机构,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生猪屠宰管理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此次专项行动期间,各镇街道要配合做好宣传、排查摸底和协助执法等工作。
(二)加大查处力度。市屠宰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加大生猪屠宰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要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并及时处置阻挠行政执法、暴力抗法等行为。对检查发现的行政违法案件,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线索和犯罪案件,一律及时通报或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对发现的大案要案,要及时上报,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三)形成打击合力。此次专项行动期间,市农经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和城管执法局将组成联合执法组,对我市各镇街道、流通市场开展执法检查,形成打击合力,严惩肉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四)规范信息报送。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及时将生猪屠宰联合执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向市畜禽屠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各镇街道报送生猪屠宰执法专项行动排查摸底情况表(附件1),相关部门报送生猪屠宰执法专项行动执法检查情况表(附件2)。联系人:市屠管委办公室 钱强,联系电话:660221 85128970,传真0573-85112971;邮箱:xumushouyiju@pinghu.gov.cn。
附件:1.生猪屠宰执法专项行动排查摸底情况表
2.生猪屠宰执法专项行动执法检查情况表
附件1
生猪屠宰执法专项行动排查摸底情况表
填报单位(镇街道):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内 容 |
数 量 | |
|
出动人数(人次) |
| |
|
排摸场所 |
私屠滥宰 |
|
|
|
非法屠宰病死生猪 |
|
|
|
违规销售和使用生猪产品 |
|
|
|
其他 |
|
注:报送方式: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生猪屠宰执法专项行动执法检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部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内 容 |
数额 |
备注 | |
|
出动人数(人次) |
|
| |
|
检查场所 |
私屠滥宰多发地区(处) |
|
|
|
畜禽定点厂(场、点)(个) |
|
| |
|
肉品交易市场、超市等销售使用场所(个) |
|
| |
|
约谈企业数(家) |
|
| |
|
掌握违法、违规线索数(条) |
|
| |
|
行政处罚 |
立案数(起) |
|
|
|
涉案金额(万元) |
|
| |
|
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数(起) |
|
| |
|
公安部门受理数(起) |
|
| |
|
刑事司法 |
立案数(起) |
|
|
|
涉案金额(万元) |
|
| |
|
破案数(起) |
|
| |
|
打掉“黑窝点”等数(个) |
|
| |
|
宣传报导 |
参与媒体数(个) |
|
|
|
报导次数(次) |
|
| |
注:1.报送方式:
2.刑事立案、破案情况请附案情简要说明。
填报人: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