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平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 议 纪 要
〔2014〕3号
平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15日
关于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相关具体事宜的会议纪要
2014年8月26日下午,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农村治污办”)召开会议,就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相关具体事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协商。参加会议的有农办方丽娟、王甘翔、李建强、陆也好,规划建设局潘冲根、方方其,卫生局宋长育,环保局吴敏奇,水务集团费海峰、吴纯。现将会议讨论情况纪要如下:
一、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对照年初目标任务,各镇街道普遍感觉要完成今年任务时间非常紧,为此,会议明确了当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实施中遇到的若干问题的解决方案:
(一)各镇街道沿街商铺、集镇污水收集治理工程中的受益农户计算,以集镇建设用地范围为界,即集镇建设用地以外的受益农户计入农村生活污水受益农户数;
(二)全市104个规划农村新社区区域内的自然村落生活污水治理资金列入“市财政和水务集团90%、镇街道和村10%的比例承担”补助政策;
(三)各镇街道在实施项目时,要提前15天左右采购管材,确保检测时间及施工进度。
二、会议商量了关于农村新社区雨污分流等基础管网改造建设情况,会议决定,规划建设局加强技术指导,各镇街道实施,加快推进农村新社区内部雨污分流等基础管网的改造建设;初定在9月份,拟由市四套班子领导带队开展工作督查。
三、会议同时听取了水务集团关于500×500mm窨井盖供应方式的建议,决定由水务集团负责,通过公开招标,确定500×500mm窨井盖供应商。
四、会议原则通过了《平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验收办法》,根据会议讨论意见,结合省有关文件精神,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五、会议研究了有关施工单位提出的关于自然村落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结算的若干问题,决定由卫生局、水务集团等职能部门会同跟踪审计单位,作进一步研究后,形成书面答复意见,以市农村治污办名义统一答复浙江协和建设有限公司等施工单位。
平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15日
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农办(农经局)、规划建设局、卫生局、环保局、审计局、水务集团、治水办,潘川弟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