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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开展2014年度考评工作的通知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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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湖市委

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文件

平湖市人民政府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平农办〔201430

 

 


关于认真开展2014年度考评(考核)工作的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明年三农工作走上新台阶。现就2014年度年终考评(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方法步骤

2014年度考评(考核)工作,自201412月中旬开始至20142月上旬基本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141225日前):按照市督考办要求,建立局考评领导小组,部署考评(考核)工作;各单位做好自查总结,单位年度总结上交至局考评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1225日—-US>125日):按照局考评办要求,各条线分头部署,抓好落实,汇总考评(考核)初步结果,125日前报局办公室。

(三)审定公布阶段(2015126日—2015215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各项考核结果,并发文公布。

二、考评(考核)内容

(一)认真抓好市委、市政府委托考评项目

1.2014年度统筹城乡工作考核和新农村建设工作考核由方丽娟、黄海其同志负责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和局内相关科站,依照平委办发〔201479文件,抓好贯彻落实,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2.村村争五星考核工作由方丽娟、俞卫平同志负责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和局内相关科站,依照平委办发〔201446文件,抓好贯彻落实,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考核由方丽娟同志负责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和局内相关科站,依照平委办发〔201439号、平农治污〔20141文件,抓好贯彻落实,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4.2014年度现代农业发展奖考核工作由王建良同志负责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和局内相关科站,依照平督考办〔20143号文件,抓好贯彻落实,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5.2014年度粮食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由朱浩同志负责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和局内相关科站,依照平督考办〔20143号文件,抓好贯彻落实,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6.2014年度农民人均收入考核工作由俞卫平同志牵头,依照平督考办〔20143号文件,协调相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7.2014年度一产领域招商引资(引智)考核工作和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考核工作由朱浩同志负责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和局内相关科站,依照平委办发〔2014102号文件,抓好贯彻落实,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8.2014年度生猪减量(无猪镇街道、无猪村)工作考核由刘国华同志牵头,协调相关部门,依照平委办发201443号、平污治201413号文件,抓好贯彻落实,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9.2014年度农业贸易口部门考评工作,包括农业贸易口部门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等次审核汇总工作,由龚方明同志牵头,办公室和组织人事科负责,按时按规定完成。

根据市考评办法的规定,对各镇街道考核得分一定要根据考核办法拉开差距,原则上各镇、街道考核分值不得相同。

(二)认真抓好局内部的各项考评考核工作

1.局属科站岗位责任制考评考核工作。由办公室牵头,依照平农办〔201418号文件,组织开展科站自查自评、互评、镇街道测评及领导评议工作,及时汇总并上报领导小组审定。

2.农办、农经局工作人员年度量化考核工作。由组织人事科牵头,依照平农办〔201314号文件,经自评、互评、服务对象测评和领导班子测评,及时汇总并上报领导小组审定。

3.畜牧兽医局考评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自行负责对派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考核工作,考核结果报农经局办公室备案。

4.其他考核工作。局项目办会同财务科负责抓好省级以上农业项目考核工作;组织人事科负责抓好公务员、行政管理人员和职工考核;科教科负责抓好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并按时上报。

三、有关要求

(一)根据中共平湖市委、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市委市政府2014年度考核表彰项目和进一步规范考评工作的通知》(平委发〔201428号)文件要求,为统一协调,建立由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的考评(考核)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人员为组员,下设办公室,龚方明同志兼任主任。各项考评(考核)实行总体部署、合理安排,有序进行。

(二)各考评对象要认真进行自查,做好单位工作总结和个人小结。由于人事调动,原则上凡调入新单位不足3个月的,仍回原单位参加考评;超过3个月的,参加新单位考评,经济分配按月结算。各考评考核责任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按既定办法进行考评。局考评办汇总各项考评(考核)结果,上交局考评领导小组,审定各项考评结果。

(三)年终考评(考核)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市督考办和局有关文件的要求,严把工作质量关,严把时间进度关。考评过程中要遵循节俭高效原则,各科站召开年终会议须严格执行局相关规定。

                  

 

中共平湖市委平湖市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20141219

 

 

 

 

 

 

 

 

 

 

 

 

 

 

 

 

 

 

 

 

 

抄送:市考评办。

中共平湖市委平湖市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412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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