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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科学技术局文件(通知)
平科技发〔2014〕21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第二批平湖市企业
研发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根据《平湖市企业研发中心认定管理实施办法》(平科技〔2013〕15号)的认定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第二批平湖市企业研发中心的申报工作。请各镇、街道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有关企业进行申报,对企业报送的申请表及附件材料予以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各申报单位报送的申请表需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材料
1、申请表(一式二份),同时发送申请表电子文档至市科技局管理科(电子邮箱:kjglk@phinfo.gov.cn);
2、相关附件(一式一份),需装订。申请表及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请在平湖科技信息网(www.phinfo.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请各单位仔细阅读填表要求,准备好所需要的附件材料。
二、受理时间和地点
时间:
地点:平湖市科技局管理科(平湖市行政中心1号楼
306室)。
联系人:戴 亮 联系电话:85060306
平湖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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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4年9月16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