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平湖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平科技〔2014〕21号
关于印发《平湖市科技大市场进驻中介服务机构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入驻中介服务机构:
《平湖市科技大市场进驻中介服务机构考核办法》已经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平湖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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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4年6月27日印发 |
平湖市科技大市场进驻中介服务机构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中介服务机构管理体系,提高进驻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根据《平湖市科技大市场进驻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建立进驻中介服务机构科学合理的淘汰机制和纠偏机制,促进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健康快速发展,提高科技大市场内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质量,发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
第二条 考核对象
入驻平湖市科技大市场的中介服务机构。
第三条 考核时间
市科技大市场于每年12月底起组织有关人员对入驻中介服T>
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市科技大市场满半年的,需参加首次考核。不足半年的,不参加考核但仍需上报相关材料。
第四条 考核程序
1、被考核对象根据考核要求准备材料;
2、科技大市场组织有关人员对考核材料进行审核,视情对被考核对象进行实地考察或到相关被服务单位了解情况;
3、根据考核指标体系进行打分;
4、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被考核对象。
第五条 考核机构
考核的责任部门为市科技大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次考核由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 考核内容与形式
考核内容分服务能力、服务业绩和制度建设和工作配合四个方面。考核采取量化打分形式,考核小组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考核标准》(见附件一)进行打分,总分值为100分。
第七条 被考核对象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财务报表;
3、人员花名册(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称等);
4、各类服务或销售合同、发票复印件;
5、所承担项目资料[包括项目立项文件、专利证书、软件产品(企业)认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明、鉴定证书、产品测试报告、质量标准体系认证证书等;
6、被考核对象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人事、营销等);
7、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考核自评表(见附件二);
8、考核小组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第八条 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为优秀,60-79分(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由考核小组以书面形式反馈给被考核对象。
第九条 被考核对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1、不按规定报送相关报表的;
2、不按规定交纳房租、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网络费等费用的;
3、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实的;
4、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5、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考核材料或递交材料不真实的(如财务数据等);
6、考核小组认为考核不合格的其它情况。
第十条 被考核对象获得以下荣誉的,在考核时可酌情加分:
1、获得各类集体荣誉称号的,按平湖市级、嘉兴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分别加4、6、10、15分;
2、获得各类个人荣誉称号的,按平湖市级、嘉兴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分别加2、3、5、8分;
3、在某项考核指标上成绩特别突出的,可酌情加分。
以上各类加分相加后最高不超过20分。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的使用
对考核合格以上的被考核对象,给予房租全免奖励;
对考核优秀的被考核对象实行考核优秀奖励;
对考核不合格的被考核对象,次年房租按50%收取。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清退出大市场,二年内不得进入。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科技大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平湖市科学技术局
附件一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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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内容 |
具 体 指 标 |
打 分 标 准 |
基准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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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能 力 20分 |
注册地址 (10分) |
平湖市科技大市场内注册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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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范围内注册 |
8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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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范围外注册 |
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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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队伍 (以资格证书为准) (10分) |
拥有本行业专业人员5人(含5人)及以上 |
1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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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本行业专业人员3人(含3人)以上 |
8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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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本行业专业人员1人(含1人)以上 |
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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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业 绩 40分 |
服务收入或成效 (不足一年按月份折算成全年) (20分) |
具体根据考核小组对其评定执行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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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企业数量 (不足一年按月份折算成全年) (10分) |
20家(含)以上 |
1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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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含)-20家 |
1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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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含)-10家 |
8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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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家以下 |
4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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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展任何业务 |
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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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满意程度 (抽样调查) (10分) |
用户满意度90%(含)以上 |
1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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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满意度70%(> |
6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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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满意度70%以下 |
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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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度 建 设 20分 |
学习制度 (10分) |
有健全的学习制度,准时参加科创中心各种学习活动。没有学习制度扣1分,科创中心学习、开会迟到一次扣0.5分,不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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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报道 (5分) |
配合科技大市场作好宣传报道。在市级报、电视台发表文章、报道每篇得1分,省级得2分,在科技大市场网站上成功发一篇文章得0.5分,提一条好建议得0.5分。 |
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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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建设 (5分) |
企业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
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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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制度基本健全,管理较为规范 |
3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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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 |
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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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配 合 20分 |
统计工作 (5分) |
全年度准时、准确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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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时、准确率在80%(含80%)以上 |
3分 | ||
|
准时、准确率在80%以下 |
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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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上交有关报表 |
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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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物业及水电费缴纳 (10分) |
全年按时上交 |
1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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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时上交 |
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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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配合 (5分) |
积极配合科创中心做好各项工作 |
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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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配合科创中心做好各项工作 |
4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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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配合较差 |
3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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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配合 |
0分 |
附件二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考核自评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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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
具 体 指 标 |
基准分 |
自评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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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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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能 力 |
小计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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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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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队伍 (以资格证书为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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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业 绩 |
小计 |
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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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收入或成效 (不足一年按月份折算成全年)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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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企业数量 (不足一年按月份折算成全年)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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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满意程度 (抽样调查)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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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度 建 设 |
小计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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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制度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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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报道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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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建设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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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配 合 |
小计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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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工作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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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物业及水电费缴纳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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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配合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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