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平湖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平科技〔2014〕27号
关于加快推进镇街道科技工作规范化建设若干要求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钟埭街道办事处)、独山港区管委会:
为认真落实《关于组建镇街道工业产业提升(科技管理)指导服务办公室实施意见》(平政办发〔2013〕45号)和《关于加强镇街道科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平科技〔2013〕49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快推进镇街道科技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一、关于加强组织建设方面
按照市府办《关于组建镇街道工业产业提升(科技管理)指导服务办公室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各镇街道均已设立工业产业提升(科技管理)指导服务办公室,在落实的办公场所内,除挂“工业产业提升(科技管理)指导服务办公室”牌子外,要求在各镇街道经济建设服务中心另增挂“镇街道科技服务中心”牌子。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5个部门联合发文的《关于加强镇街道科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在镇街道工业产业提升(科技管理)指导服务办公室中配科技管理服务专职副主任一名,具体负责科技管理工作,并享受股级待遇。请各镇街道发文明确,切实落实专(兼)职科技工作人员,并落实相应待遇。
按照市委《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平委发〔2013〕39号)和市政府《平湖市科学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平政发〔2012〕10号)文件精神,切实保障镇街道财政科技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4.7%以上,按照科技资金使用范围规范管理使用,支持科技发展。市科技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对镇街道的科技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调研检查。
二、关于加强制度建设方面
要明确岗位职责,镇街道科技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已在《关于加强镇街道科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十分明确,请认真贯彻落实。请各镇街道认真制订科技服务中心主任和工作人员以及企业科技联络员岗位职能,明确责任,加强落实。
要制定落实工作制度,包括镇街道科技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和企业科技联络员管理制度,及结合本镇街道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管理规范,按照《镇街道工业产业提升(科技管理)指导服务办公室工作考核补助办法》,认真做好相关验收准备工作。
请将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等上墙。
三、关于加强科技政策制定落实方面
各镇街道在切实保障财政科技投入达到规定要求的基础上,依据参考市政府《平湖市关于加强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平政发〔2012〕89号)文件精神,结合各镇街道实际,制定各自的科技政策,并认真落实兑现,要确保每年财政科技投入的较大比例用于镇街道科技政策的兑现。
各镇街道依据每年镇街道科技工作考核办法,制定落实分解目标任务文件,依据《平湖市企业科技联络员制度实施办法》,在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和专利示范企业以及初创型科技企业中建立企业科技联络员制度,确定联络人员,请各镇街道制定企业科技联络员考核办法,每年进行考核评价,对其中工作出色、成绩显著的企业科技联络员进行表彰奖励。
四、关于加强服务管理方面
各镇街道可以把市镇街道科技政策、岗位职责、工作制度和科技项目申报流程等汇编成册,便于所属企业学习参考。
各镇街道要按照《关于实行镇街道科技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精神,做好每月小??工作进展情况。
各镇街道要加强对企业科技联络员管理、培训和业务指导,积极组织企业科技联络员参加市科技局安排的职业化培训,保证每位科技联络员轮训一次,并及时完成继续教育。
请各镇街道按照要求,认真及时完成科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有关台帐资料请于8月底前完成,届时迎接省、嘉兴市的检查验收。
平湖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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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4年8月13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