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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畜禽屠宰管理委员会文件
平屠管委发〔20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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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畜禽屠宰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 知
平湖市畜禽屠宰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切实加强畜禽屠宰管理相关工作,进一步提升肉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和监督执法工作职能,现将畜禽屠宰管理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农业经济局:牵头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监督管理。组织指导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建设规划与畜禽定点屠宰资格审核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畜禽屠宰违法行为;监督指导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畜禽产品品质检验工作以及畜禽产品出厂(场、点)前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实施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畜禽屠宰检疫与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
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登记,畜禽产品经营单位的依法登记及监管;负责指导出屠宰厂(场、点)后的畜禽产品加工、贮存、经营、餐饮服务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落实畜禽产品索证和质量安全控制措施,指导查处出屠宰厂(场、点)后畜禽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和依法应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的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工作。
三、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做好行政执法部门通报或移送的涉嫌犯罪线索的检查和案件的受理等工作,建立健全刑事打击和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组织、指导、协调侦办涉及畜禽屠宰及畜禽产品加工生产、销售等环节涉嫌犯罪案件。
四、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取缔各类马路市场畜禽产品交易行为。
五、市发改局:负责指导畜禽定点屠宰场(厂、点)建设的立项审批,指导制定和调整畜禽定点屠宰服务收费政策,加强服务收费行为监管,查处乱收费行为。
六、市财政局:负责将畜禽屠宰行业监督执法、检验检疫等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定点屠宰环节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损失财政补贴资金,保障畜禽屠宰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监管工作的有效实施。
七、市环保局:负责指导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工作;组织开展对畜禽屠宰厂(场、点)环境保护执法;组织指导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行为。
八、市卫生局:负责组织拟订畜禽产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以及风险监测、评估等相关工作;负责指导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从业人员健康教育和健康合格证发放。
九、市商务局:负责商品猪及肉类储备工作,做好肉类产品市场供应和监测工作。
十、市质监局:负责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建设用地审批工作。
十二、市规划建设局:负责指导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规划建设工作。
十三、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运输畜禽产品的单位和个人的管理。
十四、各镇街道:建立畜禽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屠宰联合稽查队,负责辖区内畜禽屠宰及畜产品经营活动的日常巡查,协助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查处畜禽屠宰违法行为。
畜禽屠宰管理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市里组建由农经、市场监管、公安、城管等部门组成的市屠宰联合稽查队,依法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平湖市畜禽屠宰管理委员会
2014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