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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海洋与渔业局文件
平海渔〔2015〕5号
平湖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2015年
鳗汛期间跨海区渔业安全生产检查行动的通知
独山港镇、乍浦镇,局属有关科站:
为加强我市跨海区捕捞作业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开展横向联动,组织联合执法,把安全监管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根据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渔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浙海渔电〔2015〕4号)和全省渔业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针对我市跨海区渔船作业实际,决定联合兄弟县市海洋渔业执法部门开展2015年鳗汛期间跨海区渔业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区域
上海、舟山等我市渔船作业区域渔港、码头。
二、时间与人员安排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现场登船检查。逐船登临检查,检查渔民持证情况、船体质量、渔船救生、消防等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对外作业渔船要核查渔船安全救助系统(手持式报警终端)及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的携带开机情况;2014年年检标志,船名号、船籍港标写是否清晰等;船证不符及禁用网具整治情况;认真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发现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要予以严厉查处;向渔民发放安全生产告知书,引导渔民服从管理、安全作业。
(二)强化出海编组工作。深入渔港、渔船实地走访渔民,检查出海编组落实情况,召集有关编组长、船老大进行座谈,了解渔民在外生产生活情况和对监管部门的要求建议,掌握我市渔船动态,帮助渔民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三)加强协作机制建设。与当地海洋渔业执法部门交流鳗苗捕捞管理和渔船安全监管工作,商议2015年平湖籍渔民跨海区鳗苗捕捞安全监管工作;要以浙江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与江苏、上海签订的《海洋渔业联合执法合作备忘录》为契机,探讨工作机制,完善联合监管工作有关制度,深入开展“一打三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并针对我市海洋渔船作业实际,听取当地渔政部门的意见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做好工作安排。开展跨海区联合执法检查是推进渔船“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保障渔船安全生产的重要方面。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当前跨海区鳗苗渔船安全生产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抓好抓实。要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时间,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重点镇、街道要根据本辖区渔船作业实际,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渔船安全生产检查,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确保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宣传,提高安全意识。通过跨海区联合检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督促船东、船长遵守海上作业规范,切实增强渔船船长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的提醒渔船认真落实值班瞭望制度,正确使用号灯号型,坚决遏制渔船水上碰撞事故发生,进一步提醒渔船及时收听气象预报,注意观察和掌握海上天气变化,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三)加强检查,严查违规行为。通过联合检查,加强对跨海区重点渔船、码头的巡查登船检查工作,严厉打击本市渔船非法载客,超载、超航区、超风力生产作业等违反渔船安全生产规定的违规违法行为,对存在严重影响安全适航性能的渔船要停航整改,确保我市渔船安全入渔、安全生产。
平湖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5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