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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湖市畜禽废弃物收集处置利用操作规程的通知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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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文件

平湖市环保局

平湖市综合执法局

 

平农经〔2014180

 

 

 


关于印发平湖市畜禽废弃物收集处置利用

操作规程的通知

 

各镇街道: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蘑菇废弃物收集处置利用意见》要求,确保畜粪、沼液(污水)废弃物能够及时收集处置,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原则,特制定本操作规程。请各镇街道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平湖市畜禽废弃物收集处置利用操作规程

 

一、沼液(污水)入网排放操作规程

(一)实施范围。新埭镇旧埭村生猪养殖牧业小区。

(二)主体要求。牧业小区选址应符合平湖市畜牧业专项规划要求,交通便捷,有较好的污水工程建设条件。试点单位:平湖市明大牧业园区。

(三)基本设施要求。牧业小区在“两分禽三配套”治污设施基础上,自行配套建设预处理治污设施。

1.按雨污分离的要求,对达不到雨污分离的猪舍进行基础改造,确保达到雨污严格分离。

2.按干湿分离的要求,在采用干清粪生产工艺基础上,采用干湿分离设施进行固液分离,降低污水浓度;配套建设干粪堆积棚,面积按养殖量和畜粪收集频率设计,并适当留有余地,一般为10-15m2/100头。

3.按能源生态型建设中型沼气工程,采用地下池型,需建发酵池、后处理池(或沼液储存池),或用沉淀法去除污水中的干物质。

4.配套预处理治污设施,建设二级A/O生化处理系统,一级兼氧池进行有机物降解及氨氮硝化,二级兼氧池进一步硝化,经处理后的污水达到排放标准。

(四)“两分离、三配套”等设施建设主要技术参数

1.干湿分离:要求达90%以上,每头猪按产粪量1.5公斤/天计算(视猪体重大小适当考虑)。干粪堆积池原则上考虑收集成本一般要求5天内收集一次,按每百头存栏建设3m3计算,依次类推。

2.雨污分离:所有猪舍屋檐下装上雨水沟(天沟)或遮雨棚,材料用PC管或铁皮;排污沟用砖块砌讫水泥封面,上面盖板,以防雨水流入污水沟。

3.干粪堆积棚:建造要求地面混泥土、墙高1米以上,并设有盖顶,防止粪便污染地下水,猪粪及时用作肥料消纳或委托有机肥处理中心处理。

4.沼气池:沼气池建设容积按污水在发酵池中滞留1个星期以上计算,一般按5头生猪存栏建1 m3计算,依次类推。

5.沼液储存池:沼液储存池和沼气池比例按11配套建设,沼液储存池建设容积既考虑施肥季节矛盾又考虑雨季问题,必须保证30天的沼液量储存,计算标准为日产污水10公斤/头。该设施除综合利用排放口外,严禁设置其他排污口。

6.配套土地:要求养殖场户配套土地面积与养殖数量相匹配,按1头配1亩土地,依次类推。

7.养殖集中村暂存预处理设施:以每百头生猪最高排水量1.5/日,暂存5天计算设施容量。

(五)沼液(污水)处置方式。处理后沼液(污水)达标排放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散养户沼液(污水)收集处置利用操作规程

(一)实施范围。先行整治新埭镇上海塘青阳汇、广陈镇广陈塘小新村两个出境水水质监测断面区域的生猪散养(场)户,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二)试点村。按照先行试点,全市逐步推广原则,率先在新埭镇牌楼村、鱼圻塘村、星光村,广陈镇龙萌村、港中村、泗泾村、山塘村等试点实施。

(三)基本设施要求。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要求散养户实施干湿分离,并自行建造三格式化粪池。养殖相对集中村(存栏2000头以上),可因地制宜建设沼液(污水)暂存预处理池。

1.按雨污分离的要求,对猪舍结构进行改建,达到雨水与污水严格分离。

2.按干湿分离的要求,封堵畜粪直排口,采用干清粪生产工艺。

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要求在便于污水收集车辆收集的地方自行建造三格式化粪池,容积一般为3m3/个。

4.养殖集中村暂存预处理设施,以每百头生猪最高排水量1.5/日,以至少暂存5天计算设施容量,一般为50m3/个。

(四)粪水收集处置利用模式。按照农牧结合、资源化利用的原则,分为自行综合利用、异地处置利用(畜禽—沼—果、菜、粮、园林)和养殖相对集中村污水入网模式。

1.自行综合利用模式

1)有用于消纳畜粪、粪水的农田林地。

2封堵畜粪、粪水直排口。

3)定期(5-7天)对三格式化粪池内的畜粪、粪水进行收集,做到无满溢。

2.异地处置利用模式

1)以村为单位,就近落实一个规模种植户(蔬菜、果园、苗木)建设沼液(污水)暂存预处理设施。

2)规模种植户面积适度,一般不低于100亩。

3)规模种植户年利用沼液(污水)标准:蔬菜4-5/亩,果园2-3/亩,苗木5-6/亩。

4)沼液(污水)暂存预处理设施标准:50m3/100亩。

5沼液(污水)暂存预处理设施造价:砖混结构700800/ m3

6)配套收集运输人员车辆,原则上一人一车,即一辆沼液运输车,一名驾驶员兼收集员。

3.养殖相对集中村污水入网模式

1)养殖相对集中村生猪存栏2000头以上。

2)以村为单位,在合适的地配套建设一个沼液(污水)暂存预处理设施(参照三格式化粪池),价格同种植基地暂存预处理设施。

3暂存预处理设施按生猪存栏结合入网容量建设,一般不宜超过50 m3/个。

4)在水务集团指导下运输单位将未能就近就地消纳经预处理后的沼液(污水)均匀注入污水管网。

(五)运行经费测算

1.设施设备投入

以一个村在养殖集聚地、种植基地配套建设暂存预处理设施各一个测算,暂存预处理设施2个,每个容量50 m3,砖混结构在700800/ m3,预计在8万元;3吨沼液运输车一辆约5.6万元,沼液收集泵及管道等约0.4万元,一次性投入约14万元。

2.日常运行费用

沼液运输车以配一名工作人员计,人工费约4万元,车辆费用约6万元,每年费用约10万元。

三、发酵床养殖操作规程

发酵床养殖是利用微生物菌群消化分解粪尿,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零排放,是目前解决养殖污染最彻底的新模式,可对具有一定条件的散养户适度探索推行。

(一)实施范围。养殖基础好,具有一定管理经验和经济基础的生猪散养户。

(二)试点地区。按照先行试点,全市逐步推广原则,率先在曹桥街道探索试点实施。

(三)猪舍建设要求。猪舍建设一般要求猪舍采光充分、通风良好。

1.单个圈体宜在2040m2,高度为2.53.5m,圈舍跨度913m

2.保育猪的饲养密度为0.751.0m2/头,育成猪的饲养密度为1.21.5m2/头,应该设置饲料台以方便猪只采食,水泥台宽度易为1.21.5m,台面面积一般为猪栏面积的20%

3.通风控制在换气率为1.01.25/分钟,风速为2.0 m/s以下。

(四)发酵床的制作

1.发酵床的制作包括垫料(谷壳、锯末、酵素、菌种等)的配比和铺设,同时需要购置翻动垫料的机械设备。保水性原料(锯末等)与通透性原料(谷壳等)重量比例一般为23,并经发酵后使用;

2.垫料深度为育成猪6080cm,保育猪4050cm,当垫料下沉超过10 cm 时及时补料;

3.垫料表面湿度60%左右,中心4550%;翻床深度一般为2530cm,翻床时间715/次,并适量施用微生物原种与营养剂。

(五)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测算。以养殖25头生猪为例进行设施建设投资估算:建设工程1.08万元,设备工程0.51万元,安装工程0.05万元,合计总投资1.64万元/户。

四、收集服务体系操作规程

(一)收集服务主体组建

.组建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收集服务组织由各镇(街道)负责组建,原则上每个镇(街道)均要建立一个收集服务主体,并配备专门人员和专用车辆、设备和工具。同时综合考虑辖区内养殖数量等因素,可跨区域合作治理,实现资源共享。

  2.主体形式:

1)各镇街道依托、整合现有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单位或组织,如环卫所、畜禽排泄物收集处置合作社、病死猪收集、村庄保洁队伍等,在此基础上增添机械设备、增加服务人员,生猪存栏1万头以下建议为3人,1万头以上为5人。

2)制订招标办法向社会招标,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收集管理服务。

(二)对象及方式

1.服务对象:所有养殖场(户)。

2.服务方式:

提倡和鼓励养殖场(户)自行管理。干粪、沼液(污水)必须优先考虑自行消纳,直接用于农田林地作为有机肥。如超过农田阶段性需肥量而无法消纳的,可委托镇、街道收集服务组织收集外运处置。

(三)工作内容

1.督促养殖场(户)做到养殖粪尿的干湿分离,干粪及时清运,干粪棚无满溢现象。

2.沼气池须每年清渣出料1-2次,沼气池正常运行。

3.沼液(污水)、蘑菇废料及时抽取外运或自行消纳,沼液贮存池运行正常,无满溢现象。

(四)收集服务工作要求

1.镇街道与后续服务组织签订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收集服务组织的运作情况和服务质量,由当地政府、被服务对象和相关部门共同监管。运行正常、服务对象满意、服务区域养殖污染治理效果好的主体,各镇、街道按协议进行补助。对未及时、有效提供服务的收集服务组织,要及时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整改到位后方可给予一定补助。

3.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对养殖场(户)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和执法检查。对经查实存在设施满溢外排、不正常运行或直排、乱排和漏排等危害环境行为的养殖场(户),各镇街道要组织收集服务组织进行强制性清运,并依法严肃查处。

4.沼气池定期出料、沼气池及附属设施检修等工作,专业技术要求高,且带有一定危险性,操作工应参加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附件:1.暂存预处理设施(三格式化粪池)建设技术要求

2.猪舍发酵床养殖模式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平湖市环保局

平湖市综合执法局

20141230

附件1

 

暂存预处理设施(三格式化粪池)

建设技术要求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暂存预处理设施(以下简称预处理设施)参照砖砌式三格式化粪池结构设计(设计图附后)。

一、新建暂存预处理设施(三格式化粪池)

(一)设施容量

预处理设施(三格式化粪池)的设计贮存容量应根据所纳养殖户实际产生的污水(沼液)水量确定。

在无实测资料时,散户可按3/个的容量进行建造;养殖集中村及种植户等较大的预处理设施可按每百头生猪最高排水量1.5/日、暂存5天计算设施容量。

(二)结构要求

1.第一、二、三池的容积比例建议为312

2.化粪池有效深度不少于1,但不超过1.6

3.进粪管采用内径200毫米PVC塑料管,尽量远离过粪管,并紧贴池壁,深度距池底1/2处为宜。(种植户的预处理池可不设进粪管。)不设出粪管。

4.过粪管采用内径150毫米PVC塑料管。过粪管位置应分别斜插或用弯管安装在两堵隔墙上:其中第一池到第二池过粪管下端位置在第一池的下1/3处,第二池到第三池过粪管下端位置在第二池的中部1/2处,两条过粪管上端都在距池顶150毫米左右,过粪管与隔墙的水平夹角应呈60度(如果是采用斜插)。按要求安装完成后用掺5%防水粉的12水泥砂浆封口。

5.盖板及开口。安装盖板时要用水泥砂浆密封,防止雨水渗入,保证池内密封发酵。每格化粪池的盖板上方均须有开口,并采用复合材料井盖,井盖的大小散户一般为50*50cm(最小不得小于30*30cm)、集中村及种植户一般为70*70cm,便于清渣和出粪。

二、改建三格式化粪池

对原来仅为一格或二格的化粪池可在原粪池旁分别增加二格或一格砖砌式化粪池,并按要求加装过粪管;对原不规范的三格式化粪池应按要求进行整修,对有渗漏的应重新建造。

三、建造技术要点

(一)防渗漏。化粪池完工后先将化粪池盖盖好,再回填土并分层夯实,对土质较差的地方,可在回填土内掺入30%的黄泥加石灰,要对称均匀。进行防渗试验即在新建三格池加满水24小时,观察水位,下降不超过10毫米为合格,超过10毫米时表明有渗漏,可使用含有防水粉的水泥浆抹面12次。

(二)化粪池的上沿要高出地面100毫米,防止雨水流入化粪池。

(三)畜禽污水(沼液)不得直接接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在满足设计容量的前提下,无法入网的散养户的居民粪便污水可接入该户的畜禽污染治理三格式化粪池,但厨房间的污水、卫生间的沐浴水、洗衣机水等其他生活污水应分管道收集排放,不能直接排入三格式化粪池的第一格和第二格。如果农户还要用化粪池第三格水进行施肥的,那么其他污水也不能排入第三格内。

五、日常维护和管理

(一)正式启用时应先在第一格池内注水,水位以高出过粪管下端口为宜。

(二)一个月至三个月、或在使用中发现第三池出现粪皮时要及时清理,在化粪池内取出的粪渣须经堆肥法或化学法处理后再作肥料,第三池取出的粪水可直接用作肥料,也可由统一的运输单位运送至就近的污水泵站,均匀注入污水管网。

(三)应保持化粪池盖板的密封性,并定期检查过粪管是否堵塞。

(四)安全事项:在清渣或取粪水时,不得在池边点灯、明火、吸烟等,以防发酵产生的沼气遇火爆炸。取粪渣时也要先放出气体,注意个人防护,防止沼气吸入过多发生中毒。


砖砌三格式化粪池设计图

 

 


      

 

 

 

 

 

 

 

三格式化粪池——平面图(单位:毫米)

 

 

 

 

 

 

 

 

 

 


三格式化粪池——剖面图(单位:毫米)

附件2

 

猪舍发酵床养殖模式

一、概述

根据建设模式不同,发酵床可分为地上式、地下式和半地下式。地上式发酵床适用于南方地区以及江、河、湖、海等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地下式发酵床适用于北方干燥或地下水位较低的地区。

发酵床养殖模式包括猪舍的改建和发酵床垫料的制作。垫料使用寿命一般为23年,使用后的垫料可出售,或经堆肥后运往农田做肥料。

二、建设内容

(一)猪舍建设。猪舍建设一般要求猪舍采光充分、通风良好。单个圈体宜在2040m2,高度为2.53.5m,圈舍跨度913m;保育猪的饲养密度为0.751.0m2/头,育成猪的饲养密度为1.21.5m2/头,应该设置饲料台以方便猪只采食,水泥台宽度易为1.21.5m,台面面积一般为猪栏面积的20%;通风控制在换气率为1.01.25/分钟;风速为2.0 m/s以下。

(二)发酵床的制作。发酵床的制作包括垫料(谷壳、锯末、酵素、菌种等)的配比和铺设,同时需要购置翻动垫料的机械设备。保水性原料(锯末等)与通透性原料(谷壳等)重量比例一般为23,并经发酵后使用;垫料深度为育成猪6080cm,保育猪4050cm,当垫料下沉超过10 cm 时及时补料;垫料表面湿度60%左右,中心4550%;翻床深度一般为2530cm,翻床时间715/次,并适量施用微生物原种与营养剂。

三、投资估算指标

(一)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发酵床养殖模式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参考见表1

1  发酵床养殖模式的投资取值参考

工程名称

养殖规模(头)

工程投资(万元)

建设工程

设备工程

安装工程

总投资

发酵床工程

25

1.08

0.51

0.05

1.64

注:表中养殖规模为当量折算后,生猪的头数。

(二)运行费用。年运行费用包括年人工管理费、基建维修费、设备维修费、折旧费、动力费和其他费用。年运行费用参考见表2

2  发酵床养殖模式运行费用取值参考

养殖规模(头)

年运行费用(万元/年)

25

0.18

注:表中养殖规模为当量折算后,生猪的头数。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务集团。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办公室                  201412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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