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平湖市 > 正文

关于印发2015年平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521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印发2015年平湖市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发展局)、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局有关科站:

2015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为进一步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现将《2015年平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201532

2015年平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建设加快打造绿色农业强省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112号)和《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浙农质发2015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15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市“十二五”现代农业发展和“两区”建设,以“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目标,以推进农业标准化、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方向,以专项整治、质量检测、标准化推广、监管能力建设、安全预警监测等为主要内容,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二、主要工作

(一)完善监管体系,夯实监管基础

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确保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能、有场所、有设备和有经费。市级层面通过科学配备、整合资源,建立健全一支集监管、监测、执法、技术推广为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队伍;积极推进“属地管理”制度落实,进一步明确镇街道农业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另外,积极开展质量安全监管、检测、认证队伍培训,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人员的业务水平,全面提升监管能力。

(二)深化专项整治,巩固整治成果

1.着力开展专项整治。在巩固已取得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注重隐患排查,继续开展好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畜禽屠宰和水产品违法添加禁用物质等专项整治。针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隐患较为突出的领域,坚持打防结合、集中整顿与日常监管结合、治理与巩固结合,集中力量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在开展好执法检查,做好生产技术指导的同时,强化检验检测作用,对抽检结果依法实行曝光制度。对执法或者检测中发现农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要求的,依法进行处理。

2.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依法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指导农产品生产者依法、规范、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依法落实兽药休药期和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坚决扼杀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污染。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制假售价等违规行为,杜绝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现象的发生。强化高毒禁限用农药的经营、使用监管,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严厉查处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违法违规用药行为。加快农资信息化建设,构建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平台,逐步将农业投入品纳入可追溯的信息化监管范围。

3.加强产地环境治理。加强与环保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农业生产用水和土壤环境治理,净化农产品产地环境。围绕“减量控害增效”,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实现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技术全覆盖。依法划定和调整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和种类,及时治理、修复被污染的区域,保证农产品产地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4.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快平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追溯系统建设步伐,完善平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充分运用二维码等自动识别技术,使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主体逐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继续抓好示范点创建工作,在完善现有追溯管理对象的基础上,以点促面,不断扩大追溯管理对象范围。加大质量追溯系统应用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管理对象应用水平,促使企业、合作社、基地等主力应用对象更自觉、规范地应用好质量追溯平台。

(三)强化质量检测,推进检打联动

1.加大监测检验力度继续以例行监测为基础,以监督抽查为重点,以专项抽检为补充,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监测覆盖面和监测频次,建立健全一张多层次、多等级、多用途纵横结合的农产品安全监测网。我局根据省级下达任务及2015年工作要求,制定了2015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详见附件),并明确对平湖市本级送检的种植业产品补贴50/个、水产品150/个。各镇、街道要认真做好组织配合工作,确保完成各级抽检任务。同时强化重要节假日、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的突击检查和质量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2.加强检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检测体系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农产品三级检测网络,把强化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作为提高监管和增强预警能力的重要措施。加强镇(街道)、生产基地和农贸市场检测室建设,开展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不断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推进检测工作的有序开展,提高我市整体检验检测水平

3.实行检打联动机制。加强产品监督抽检和农业执法协调配合,强化生产执法检查和产品抽检,实施联合执法和“检打联动”,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深入开展。

(四)推行农业标准化,加快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1.加快地方农业标准制定(修订)。结合我市农业发展实际,以制定大宗和特色优势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为重点,将农业标准集成转化为简明操作手册、模式图等,让生产者看得懂、学得会、已操作,从而确保标准实施推广工作实效。

2.加快农业标准化推广。以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以大宗特色农产品生产为切入点,积极推广统一品牌和包装标识、统一生产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统一建立生产档案记录、统一农业投入品采购使用、统一组织安全生产技术培训等管理措施,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3.加强“三品一标”建设管理。继续扶持农业生产主体“三品一标”的认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升我市农产品档次和质量水平。同时,加强“三品一标”认证体系建设,严格“三品一标”农产品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程序,强化“三品一标”农产品证后监管。充分发挥“三品一标”辐射带动作用,以品牌化带动标准化,推进产业化。

(五)健全长效机制,构建完善安全体系

1.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应急体系。整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资源,强化监测结果分析,进一步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水平,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预早提出防范措施,消除潜在危害,指导农业生产和正确引导消费;制定并完善平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应对突发事件的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严格信息发布,决不允许擅自发布不客观、不全面、不准确的信息误导公众。

2.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局有关科室和各镇(街道)监管职能单位要明确职责,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如发生监管缺失,渎职、监管不力的行为要进行问责处罚。对问题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或提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建立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加强局内部各个单位的协作配合,互通有无,共同推进;进一步强化与卫生局、质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的沟通联系,畅通渠道,完善机制;进一步加强监管部门与技术指导部门之间协作协调,有机结合,突出实效;进一步加强与生产经营单位之间的协作协调,坚持一手抓监管,一手抓服务。

(六)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1.加强培训工作。充分利用科技入户、科技下乡、培训班等各种形式和手段,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突出抓能力、抓落实、抓作风、抓效能,不断提升整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的执行力和战斗力;同时加强对检测人员以及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内检员的法律法规等知识、检测技能、无公害生产技术标准等的培训。

2.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以及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农业标准化工作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增强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大力宣传开展??论导向,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协调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镇街道、局属有关科站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详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有总结提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到位。

(三)加强信息报送畅通信息渠道,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布平台和信息公布制度,及时收集汇总、分析整理、编发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和相关总结材料等。

(四)强化督查考核。要对各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和人员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和指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2015年度平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表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平湖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pinghushi/20210601/154140.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语音播报提示

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请确保设备未静音
  • 点击确认开始播报
  • 支持后台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