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5〕17号 签发人:周玉根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挂牌设立
平湖市国家海域动态监管中心的请示
平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海域动态监视监测是国家海洋局为全面提升海域综合管理网络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提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国家海洋局《国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总体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和<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技术指南>的通知》(国海管字〔2014〕724号)要求,全国沿海各地须同步建立县级的国家海域动态监管中心,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海域动态监视监测业务全覆盖。
我市海域资源丰富。市辖海域面积1086平方公里。全市海岸线27公里,其中独山港区自然岸线16.3公里,可供建设生产性码头岸线约12.6公里;无居民海岛18个、岛屿面积234000平方米。现根据国家海洋局和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部署,有效开展我市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工作,要求设立平湖市国家海域动态监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平湖市渔业技术推广与海洋资源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挂牌,明确编制2名(在该中心内部调剂落实)。其职责主要是:负责本市年度监视监测工作方案的编制;承担国家、省、市要求的年度监视监测任务;开展所辖海域地面监视监测、异点异区监测核查与信息反馈、监视监测产品制作与信息服务;负责用海海域现场监测、应急处置、提供决策会商及监控与指挥平台的建设与维护等工作。
特此请示,妥否,请批复。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2015年2月26日
(联系人:方良根 联系电话: 850230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