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新仓社区,机关各部门,镇属各单位,市属驻镇各位,各群团组织:
根据《关于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仓委〔2014〕16号文件),为进一步创建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型干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升干部学习调研能力、工作业务能力和创新破难能力,形成浓厚学习调研之风。现就干部学习积分制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对象
全体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及村、社区干部,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中层干部及其他A、B岗工作人员。
二、考核目的
围绕培育“能说、能写、能干”干部的目标,要求干部在学习上做到“五个积极”:一是积极参加各类集中培训和专题学习;二是积极上台讲课、演讲和发言;三是积极抓好自主学习;四是积极撰写心得体会、调研报告等理论文章;五是积极参加学历学位、技术职称晋升。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设置
考核内容分为基本考核和附加考核两部分。
基本考核主要是对专题报告会、业务培训、自主学习、理论考试等参与情况进行考核。设基本分60分。
附加考核内容主要是对撰写理论文章、上台讲课、学历学位晋升等进行加分。设附加分40分。
四、考核程序及结果运用
(一)考核的实施程序
1.上报材料。每年年底,由各单位组织本单位考核人员对照学习积分制考核表(见附件)要求,收集汇总本单位人员学习笔记、理论文章发表等考核材料,于
2.核算学分。各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照考核表内容和要求,分项计算学分,并汇总得出年度学习积分。
3.审定结果。镇干部学习积分制考核小组对核算后得分情况进行审核,评定最后结果,并提交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确定。
(二)考核的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计入个人档案,并作为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2.考核结果每年行文公布,考核不合格的(60分以下)予以诫勉谈话。
3.对年度积分在60分及以上的给予评奖,并按积分高低,分类评定若干名爱学习干部。
附件:新仓镇干部学习积分制考核表
中共新仓镇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