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平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平安监〔2015〕3号
关于对浙江森太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许可证时间的报告
嘉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浙江森太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平湖市独山港区,始建于1986年,应于2015年1月25日更换生产许可证。“11.22” 青岛燃爆特大事故后,按照国家、省、嘉兴市关于开展油气输送管线专项排查整治要求,我局开展了油气输送管道专项排査,涉及平湖市境內主要是陈金输油管线,共排查出违章占压点134个。浙江森太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地下涉及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股份有限公司的2根输油管线,其中1号线已停止使用。我局在去年初就督促公司加以整改,公司也积极委托中介机构做设计诊断、整改方案,但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致函我局,考虑到油气管线燃爆事故易在施工开挖中引发,为确保安全目前还不能动工整改。根据国务院[国务院安委(2013)9号]文件和《石油天燃气管道保护法》原则要求,平湖市政府与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多次研究专压点的整治工作,结合危化重点县的攻坚方案,去年11月下旬,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独山港区管委会、安监局进行研究,决定公司整体搬迁至独山港区化工园区。目前,公司已在独山港区化工园区协议取得约39亩的工业用地,年加工15万吨芳烃精熘,项目总投资1.8亿,预计年总产值12亿,1月19日已经平湖市工业投资项目准入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同意。
我局认为,该公司隐患整改滞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上海石化的原因,又有港区管委会一开始搬迁和原地整治举棋不定的因素,导致公司未能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整改完成。鉴于上述情况,该公司于2015年1月14日向我局提交了《关于给予换证的申请报告》。本着既要加强监管又要服务发展企业的原则,针对森太公司的实际情况特恳请市局延长该公司许可证时间,我们将督促公司抓紧筹建新企业,做好老企业的安全生产,确保不发生生产事故。
特此报告。请市局批准为盼!
平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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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
2015年1月1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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