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一、选拔中层干部职位
(一)市农办新农村建设工作站站长1名;
(二)市牧兽医局副局长1名;
(三)市农村经济信息中心副主任1名;
(四)不定岗位(副股级)1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效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六)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选拔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贯彻执行局党委决议、决策。
(二)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协调能力以及事业心、责任心。
(三)选拨范围为本局在编人员。中层正职须担任中层副职2年以上,中层副职须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局工作1年以上。
(四)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
(五)熟悉相对应的岗位业务知识(参阅本局农村经济信息网相关科站职责)。其中,不定岗位(副股级)职位,要求熟悉财会业务知识,具有会计上岗资格。
四、选拔方法
(一)采用公开竞争上岗的选拔方式。
(二)竞争上岗的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
1.公布职位(
2.公开报名(
3.资格审查(
4.竞岗演说(
5.组织考察(5月底前)。党委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按规定进行考察,每个职位根据现场测评情况确定前2名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及适应竞争职位的能力,注重考察对象的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6.党委集体研究、差额票决决定。其中,竞岗对象只有1人的,直接提交局党委集体研究票决决定。
7.任前公示。对任职人选按有关规定在局机关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8.任职。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并发文公布,试用期均为一年。
五、组织领导
局中层干部公开选拔工作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建立局中层干部公开选拔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组织人事科。龚方明同志任主任,方良根同志任副主任。
六、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十不准”纪律要求,严格监督检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将给予严肃查处。
附表:农办农经局公开选拔部分中层干部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