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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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湖市委 |
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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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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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 ||
平农办〔2015〕9号
2015年度农办农经局科站工作目标绩效
考评办法
各党支部,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推进我市“三农”工作发展,按照“三严三实”要求,经局党委研究,特制定2015年度农办农经局科站工作目标绩效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局属行政科室、事业单位。
二、考评内容及基本分设置
根据嘉兴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平湖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农办农经局2015年工作思路,确定考评内容。考评设基本分100分,主要包括职能工作(70分)、共性工作(30分)。
(一)职能工作(70分)
主要考核各科站2015年度主要职能工作、重点工作和创新工作。(具体见附表2)
(二)共性工作(30分)
主要考核各科站在服务中心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依法行政信访维稳和办理领导交办事项等工作。(具体见附表1)
由局考评办对各科站服务中心工作、作风效能建设等完成情况,以及服务质量、办事效率、政令畅通等扣分情况进行综合打分。
三、加分、扣分与一票否决、评优
(一)加分
1.表彰奖励加分。获省级以上(含省委、省政府及中央、国务院部委办局)表彰的,加2分,获嘉兴市(厅级)表彰的,加1.5分,获平湖市委、市政府、嘉兴市农经局表彰的,加1分;平湖市级以上(含平湖市级)办公厅(室)、领导小组或指挥部表彰的,减半加分。同一获奖项目按从高原则计分,不重复计分。加分项目以
2.争先创优加分。在省委、省政府及农业部级以上召开的关于农业农村工作会议上,进行经验性口头发言的,加1分,书面发言减半加分。工作经验得到上级认可,省或部级会议在平湖召开的,主办科站加1分。同一事项,不重复加分。
3.争取项目资金加分。项目资金以上一年为基准,年末争取资金每增加10个百分点加0.1分,最高不超过0.5分(由局项目管理科和计划财务科统计为准)。
(二)扣分
嘉兴市农办农经局与平湖市委市政府上一年度对本局扣分项目,涉及科站相应扣分。
(三)一票否决
科站发生下列问题之一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且科站中层干部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1.因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或特大事故的(含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森林防火和动植物疫病防控等方面);
2.科站人员受到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3.科站人员被党纪、政纪处分的;
4.因工作不到位影响全局考核评优的;
5.出现维稳和信访工作重大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
发生上述情况的人员,直接列为考核末位,其科站列考核末位。
(四)一票评优
市里给本局一票评优的,局也给职能科站一票评优,直接确定为“优秀”科站,不占原有优秀名额。
四、组织实施
局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纪检组长任主任、组织人事科科长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科、监察室负责人组成。局考评办负责做好考评组织、各项考评数据的汇总、审核和上报工作。
五、结果运用
(一)考评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评结果,按行政科室、事业单位确定考评等次(行政科室和事业单位合署的,按照事业单位考评),优秀单位名额占30%。
(二)考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奖惩、干部任用和评优树先的重要依据。对末两位科站,其中层干部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附件:1.2015年度科站共性工作考评内容
2.2015年度科站职能工作考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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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湖市委平湖市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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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
附件1
2015年度科站共性工作考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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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 评 内 容 |
分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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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务中心工作 |
按照市委、市政府“三年活动、九大专项”活动总体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举措。(1)以统筹城乡发展一体化为主线,重点推进绿色农业、生猪减量提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加快“三农”转型发展;(2)加强12316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做好专家值班、下乡指导、热线解答、信息服务等各项为农服务工作;(3)积极参与国家卫生城市、省文明市创建工作、联村工作、千名干部帮千户、双休日社工、基层大走访等活动。对参与服务中心工作不积极的,每发现一起扣0.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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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党风廉政建设 |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效能建设。在正风肃纪督查中:(1)被上级机关检查发现违规违纪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2)被局正风肃纪小组检查发现违规违纪的,每发生一起扣0.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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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依法行政信访维稳 |
严格依法行政,扎实做好维稳、信访、综治、安全生产工作。(1)在管理工作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中,因未依法行政发生纠纷、上访或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2)信访维稳工作不到位或不及时处理的,每发现一起扣0.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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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执行力建设 |
加强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畅通。认真办理局领导批示或交办事项和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对办理不力或拖延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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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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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附件2
2015年度科站岗位目标任务考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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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责任单位 |
考核内容(指标) |
分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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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办公室(农业法制科) |
做好综合性材料起草和政务信息报送、文书档案工作,确保机关公文运作安全;抓好政务信息公开,组织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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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平湖市委市政府对局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协助局领导做好中心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抓好局本级会务和接待工作,处理机关日常事务,不因主观原因发生重大工作差错。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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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抓好局综治维稳工作,确保全局无重大综治事故发生。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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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确保无行政败诉案件;做好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查、评查工作,提高案卷质量。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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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协调抓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无重大责任事故。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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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综合调研科 |
深入调查研究,开展“三农”改革热点问题以及十三五规划等课题调研,承担全面深化改革项目。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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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城乡一体化成员单位落实统筹城乡目标任务,抓好新农村建设的综合考核和对外信息宣传。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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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制定新农村建设相关政策,配合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局完善“1+X+n”村庄建设规划,落实建房用地保障,有序推进农房集聚建设。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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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农业政策性保险和农村指导员工作。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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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渠道开展低收入农户帮扶,促进低收入农户年增收15%以上。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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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社会发展科 |
做好2015年“村村争五星”活动牵头协调工作。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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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嘉兴市美丽乡村建设先进镇1个。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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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建设2个美SPAN lang=EN-US>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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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开展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一般村建设,力争首批姚浜、龙萌和马厩3个村通过省级考核验收。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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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实施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完成上级下达培训任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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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家乐业务指导,促进农家乐产业发展。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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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力争完成新增受益农户18004户的省下达任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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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组织人事科 |
抓好党建工作,70%以上的支部年内换届。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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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按上级要求按时高质量完成,准确率10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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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招考和提拔任用工作,按规定严格程序。人事工资工作,确保零差错。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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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和市长电话工作,受理率、办结率均达10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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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科站绩效目标考评工作。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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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监察室 |
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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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项目实施、财政补贴监督。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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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内审工作和巡查整改工作监督。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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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正风肃纪,实行廉政约谈。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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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创卫和局食堂管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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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计划财务科 |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抓好全局及各单位财务管理,确保全局财务正常运转,杜绝财务违纪现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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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对下属2家单位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和10个经济实体和1个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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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预算管理,定期报告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确保预算资金按时间进度实施。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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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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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年度财务决算进行全面分析,结合实际调研,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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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农业科教科 |
制定“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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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产业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高效运行的机制和模式;深化院地合作,开展联合攻关,推动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抓好农业丰收计划等三大科技类项目管理;组织实施农业部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培育科技示范户430户,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5个;推介发布2015年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开展科技下乡服务活动。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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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年内计划开展知识更新培训10期,培训专业技术人员100人;开展市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农技指导员、责任农技员竞聘和考核;做好年度科技进步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总结,通过市有关部门考核验收。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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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三品”认证和管理,加快知名农产品品牌建设;完成省农广校下达的农民职业教育学员招生任务;完成省定《农村信息报》征订任务。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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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农业产业科 |
深化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年内完成园区各类投资5000万元;基本建成主导产业示范区1个、特色农业精品园1个,力争新仓芦笋精品园通过省级验收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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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业招商引资,加大农业有效投入,力争一产有效投入3.3亿元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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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平湖农业接轨上海工作,培育农产品营销主体,提高平湖农产品知名度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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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新增嘉兴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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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业对外宣传,组织好各级农产品展示展销推介活动,农产品营销额增长5%以上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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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业项目管理,组织好省级以上农业项目的申报、评审、督查验收工作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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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行政许可科 |
加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监管,规范行政许可项目的办理,保证所有项目按时限、按要求办结。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率100%,办结率100%,零差错。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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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 “一审一核” 行政审批服务“容缺受理”审核制度,为企业、群众开审核制度实行率10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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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服务方式,延伸服务内涵,实行主动服务能力再提升、 “全程式”服务能力再提升、 “保姆式”服务能力再提升,全力推进农经窗口服务水平和能力。群众满意率95%以上。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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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规范下放审批事项的工作机制。审批内容、申报材料、审批条件、审批流程、审批时间、审批收费“六统一”。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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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等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贯彻工作。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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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行政许可案卷的自查评查和资料归档工作。自查率100%,归档率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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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海洋管理科 |
省级以上资金、土地争取方面:2015年度围填海计划建设用海指标确保300亩、力争500亩(获得海域使用权证后,可直接换发建设用地证,相当于增加了国土方面“置换空间”、“建设用地指标”)。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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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海洋经济及嘉兴市港产城的发展,推动海洋重大项目的建设:根据嘉兴港区、独山港区港口航运业发展的需要,将努力完成A4、A5、A6、E4化工泊位、B13、B14号散杂货泊位等项目挂牌出让工作。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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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林业管理科(林业工作站) |
平原绿化8000亩。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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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重点防护林建设1775亩。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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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城镇1个、森林村庄2个、嘉兴绿化示范村3个。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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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农机管理科、农机管理站 农机推广站、(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 |
加快农业领域“机器换人”,推进省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新建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2个,农机示范性合作社(家庭农场)1个,年新增农机具600台套.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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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农机化发展扶持政策兑现工作,进一步激发农机化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做好农机购置、作业补贴、报废更新等政策宣传和实施工作,及时拨付农机化政策扶持资金。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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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粮油全程机械化生产。全年推广水稻机械化栽植面积8.6万亩,油菜机收面积0.5万亩,全市粮食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1个百分点,达到76%。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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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巩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建设。确保实现市政府下达的农机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农田拖拉机、收割机年检率和驾驶员审验率均达到95%以上,上道拖拉机及驾驶员年检率均达到90%以上。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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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 |
巩固“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工作,加强跨海区渔船安全生产联合监管协作机制建设,确保海洋渔业生产安全不出重特大事故。渔业安全生产死亡人数不突破1名。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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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认真组织“绿剑”系列执法行动。开展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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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资信用体系建设,抓好诚信农资示范单位培育工作;启动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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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开展森防“绿剑”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加强检疫签证,林木种苗产地检疫工作。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产地检疫完成率97%。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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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抓好渔业资源管理。加强农经、公安协作机制建设,加大内河电力捕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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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渔业增殖放流800万尾。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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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做好渔船年审工作,采取信息化等新手段,加强船检工作,海洋渔船年检率达到95%以上,淡水渔船年检率达到85%以上,登船检验率100%。巩固“一打三整治”行动成果,继续推进“三无”渔船及 “船证不符”整治工作。登船检验率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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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涉海工程监管,履行海域监管职能,组织开展对海洋使用、海洋环境和无居民海岛的监管和监察工作。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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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做好渔业柴油补贴申报审核和发放工作,严格把关,确保中央渔业油价补助政策落实到位。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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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加强渔业互保工作,增强风险保障能力,维护渔民利益。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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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畜牧兽医局 |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率100%,免疫抗体水平监测合格率70%以上,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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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存栏量控制5万头,力争4万头。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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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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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畜粪利用率达到97%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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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水环境治理年存栏50头以上养殖场(户)污染整治与验收1个;改造提升(或拆除)标准化水禽场1个。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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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加强生鲜乳、兽药、饲料等生产企业的行业管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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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粮食生产面积稳定在50.5万亩,总产22.7万吨左右;加快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新建粮食生产功能区2.6万亩,上图入库率100%。加强国家、省、市各类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审核和上报工作。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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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种植业“三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开展超级稻示范推广和晚稻高产创建“600行动”,创建农业部万亩示范片1个,省、市级千亩高产示范片9个,市级百亩高产示范方45个。推广新型农作制度4.3万亩。新增旱粮种植面积0.28万亩。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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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粮油良种供应和安全,全年不发生重大种子质量事故,做好市本级救灾(风险)种子储备20万公斤;主要农作物用种商品化率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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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蔬菜复种面积达到11万亩以上(其中大棚芦笋6500亩),食用菌面积达到2000万平方尺以上,西甜瓜面积稳定在1万亩左右;新增保障型蔬菜基地面积450亩。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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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省部级农业项目的建设实施为重点,以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与服务团队、产业技术体系、院地合作为平台,加快推进全市种植业标准化与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与应用,进一步提升平湖粮油和蔬菜瓜果的产业化发展水平。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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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春耕备耕、夏收夏种和秋收冬种技术指导和培训,配合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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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 |
稳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不断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按照农业部、省农业厅统一部署,完善当湖街道试点工作,选择一些镇村开展确权。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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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纠纷。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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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为重点,大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加快引导土地整村整组集中连片流转。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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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开展农村财务管理专项检查,全年审计不少于5个村。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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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村级小型工程项目管理,指导各村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帐,提升镇街道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代理业务工作。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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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完成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计划,深化股份经济合作社改革。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年末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全面脱贫转化。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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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农民负担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提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覆盖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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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农村经济信息中心 |
全面开展农业部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加强130个村级信息服务站的建设和管理,完善市、镇、村三级农业信息服务体系,有效解决农业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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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农民信箱、万村联网村级网站建设:推广掌上农民信箱,规范管理注册用户;推进万村联网子网站建设,提高站点建设质量。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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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拓展农业信息服务新渠道:推广运用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农民信箱“农技通”,实现产业技术专家、基层农技人员和生产经营主体之间农技服务的互动沟通。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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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12316为农服务中心功能,提升为农服务水平:组织农技专家、党员志愿者、惠农义工联盟等开展多种形式的为农服务活动,推广应用12316农业智能诊断系统,丰富为农服务内容和形式。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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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经广域网络、农村信息网站管护,保障网络畅通和信息安全:加强农经广域网络的日常管护和网络安全监管,确保全年不发生网络安全事故;对发布的各类动态信息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各类信息的真实性。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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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三农”对外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横联工作,加强农业和农村宣传报道。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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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渔业管理科(渔业技术推广与海洋资源服务中心) |
推广渔业主推品种和主推模式与技术14000亩;全市新型稻田养鱼模式新增500亩 。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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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水产养殖病虫害预测报工作,完成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任务,合格率不低于98%,完善生产“三项记录”制度。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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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项目管理,实施杭州湾平湖海岸带、海域生态修复示二期、2015年度基层渔技推广项目。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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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渔业转型促治水,示范实施鱼塘生态化改造200亩,在全市13000亩南白对虾养殖上推广使用微生物制剂进行养殖尾水原位净化。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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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基础资源调查包括养殖主体调查、录入和系统更新;海洋环境12个站位监测;淡水渔业环境监测与对比分析;海洋渔业和淡水渔业资源本底调查等。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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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试验、示范性工作。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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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植保土肥技术推广站 |
抓好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和防治技术指导工作。水稻病虫草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力争3%以下,经济作物病虫损失率控制在经济允许水平内。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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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农药减量工程。全市实施农药减量面积25.5万亩,减少农药使用32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普及率大于8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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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水稻病虫统防统治。全市实施水稻病虫统防统治面积11万亩,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发展示范面积4.5万亩。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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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重大植物疫情监测与防控工作。种子(种苗)产地检疫监管率达到95%、调运检疫签证规范率达到100%;有害生物防除面达100%;不发生区域性重大植物疫情。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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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加大应用配方肥和商品有机肥力度,减少不合理施用化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65万亩次,其中农业“两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实施面积13万亩。应用配方肥0.35万吨,应用商品有机肥0.72万吨,减少不合理施用化肥621吨;氮肥使用量与2013年相比减少2%。 |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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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土壤培肥项目,开展农田翻耕、秸秆切碎还田、配方肥及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酸化调整、冬绿肥种植示范等工作,确保实施进度和质量;实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土壤培肥项目4个,面积3.3万亩;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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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贯彻执行《浙江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加强耕地质量管理,做好标准农田占用和置换质量审查和新增耕地质量评价与分等定级工作,加强宅基地复耕技术指导和质量管理。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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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 |
牵头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全年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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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和培训,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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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管人员培训,加强基层检测室管理,完善检测体系,增强检测能力。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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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做好上级种植业产品各类抽检,抓好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平湖市本级送检种植业产品12个,确保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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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基地巡查检查,加强产地准出管理,组织开展追溯系统应用培训,提高追溯系统应用水平,努力实现“五有一追溯”。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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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农业标准化培训、推广力度,配合做好“三品一标”农产品申报工作。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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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 |
加强沼气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强化沼气池等治污设施的日常维护与安全监管,对废弃沼气池监督镇街道统一处置,确保安全无事故。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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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进农作物秸秆肥料化、基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利用,逐步建立健全秸秆收贮利用体系,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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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完善沼液收集处置体系,推进“猪-沼-作物”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提高沼液资源化利用率。新增沼肥利用面积0.22万亩,新增沼肥使用量1.1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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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沼气、生物质等农村清洁能源利用。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8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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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林场 |
切实抓好森林防火预防措施,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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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绿化造林任务,继续实施森林抚育、有害生物防治等有关重点工作。全年绿化造林面积75亩以上,森林抚育面积200亩,有害生物除治面和疫木安全处理率均达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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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九龙山国家森林公园修编工作。完成省级评审,上报国家审批。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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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国有林场改革。上半年调研,起草方案,组织下半年上报方案。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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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清明期间的祭扫接待和管理工作。把清明期间的祭扫接待和管理工作作为林场的一项突出工作和中心任务,早准备、早行动,落实各项管理及安全措施,保证平稳、安全、顺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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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景区管理,保持景区环境整洁安全。抓好景区管理和接待工作,实现门票收入增长10%以上,不出安全事故。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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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抓好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制止各种偷盗林木行为,经常组织场部、保安和林区护林员开展拉网行动,全年不于10次。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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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计划实施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抓好联建房、南湾海滨广场、苗圃大棚、老公墓房拆除整理等工程的现场管理,工程结算,确保不出质量和安全事故。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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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做好九龙山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中涉及与林场的权益关系。依法依规主动服务,抓好现场监管,及时发现情况,做好汇报和情况沟通工作,积极参与有关协调和难题的处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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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加强森林防火应急能力建设。林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与陈山油库专业消防队结成紧密型协作关系,组织应急联动演练,建设合作联动机制,提升应急能力。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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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队伍建设,完善管理制度,提升工作效能。修改和完善场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突出重点,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强化岗位职责,优化工作作风。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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