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各行政村、社区档案工作,提高基层档案管理水平,实现档案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全市行政村、社区档案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以平档发〔2003〕14号文件《关于加强行政村档案工作的通知》和《社区居委会档案工作管理制度》为依据,主要包括:
(一)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人员配置和制度建设情况;
(二)设施设备配置情况。档案库房是否专用,档案装具是否规范,档案库房是否配备或采取了符合档案“八防”要求的设施设备或措施;
(三)档案管理情况。档案整理是否规范,本单位各类档案是否集中统一管理,是否存在档案霉变、虫蛀、损毁、丢失等情况。
二、检查时间和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