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区管委会,市级机关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着力推动我市档案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档案工作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档案工作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独山港区,市级机关各部门,市属各单位,有关省直管部门。
二、年检方式
单位自检和实地抽查相结合。即由被检单位以电子邮件报送《2014年度档案年检登记表》、《2014年度档案工作自查表》和2013年度各类档案目录(包括文书、业务、科技、会计、特种载体等目录),经市档案局审核后组织实地抽查,年检结果将予以通报。
三、年检内容
年检内容包括档案工作的组织管理、业务建设、保管条件、开发利用等方面,详见《平湖市2014年度档案工作检查表》(见附件2)。
四、报送时间
报送截止时间年9月30日。市档案局邮箱:danganju@pinghu.gov.cn。
五、年检认定
年检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次。年检不采用评分制,将根据下列情况直接确定:
(一)优秀等次的评定标准。档案工作达到组织管理、业务建设、保管条件、开发利用等各方面要求,且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