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统计与信息中心,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统计考试办公室和嘉兴市统计局、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5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嘉统〔2015〕2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全市2015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办法和时间
(一)报考条件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规定执行(见附件2)。
(二)考试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先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统计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并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由主管部门(单位)汇总后到平湖市统计局法制科(当湖街道胜利路3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1228室)办理报考手续,联系人:沈云华,联系电话:85061266。
(三)全市报名时间统一为:
二、报考人员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
(一)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关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统一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底。
(二)原从事与统计工作相近的其他经济工作的专业工作年限,可连续计(换)算成统计专业工作年限。
三、考试时间、内容及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定为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二)考点设置。全市中初级资格考试考场统一设置在嘉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大纲
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可从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下载。
五、其他
各镇(街道)统计与信息中心、市级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尽可能为应考人员报考提供便利;同时要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省人力社保厅《关于贯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意见》(浙人社发〔2011〕264号)、《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5号)等文件的规定,严肃考风考纪,加大考试监督力度,强化考试管理和保密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严格考试纪律,落实考试管理工作责任制,确保考试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
考务费收取标准仍按浙统考办〔2000〕1号文规定执行,初、中级考务费分别为105元、210元,教材费分别为44元、76元,学习指导与习题分别为30元、48元。
附件:1.2015年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2.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对照表
3.统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平湖市统计局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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