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统计与信息中心,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统计考试办公室和嘉兴市统计局、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嘉统〔2015〕26号)文件精神,现将全市2015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统计实务和案例分析》,考试时间为180分钟,考试定于
二、考点设置及考试形式
考点设在杭州市。考试采用开卷笔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运用统计方法和数据信息,分析、判断、处理统计业务和解决统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采用2012年度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可从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 tjzyjszgks/)下载。
三、报名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统计业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统计行业操守,并符合下列一项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考试: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满4年,且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3年内有效,仅为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条件之一,各相关人员须根据自身参评条件酌情决定是否报考。
四、报名办法及时间
考试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各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无主管部门的由所在单位审核后直接向平湖市统计局法制科(当湖街道胜利路3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1228室)办理报名手续;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有主管部门的,应先由所在单位审核,然后由主管部门统一向市统计局法制科办理报名手续;联系人:沈云华,联系电话:85061266。
2015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为
五、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2015年度浙江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章;出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交1寸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 份。
各镇(街道)统计与信息中心、市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确保我市2015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2015年浙江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2.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平湖市统计局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抄送:嘉兴市统计局,嘉兴港区统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蔡国平副市长。
附件1
2015年浙江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属地编码: 报名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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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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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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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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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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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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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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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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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年 月 |
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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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作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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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有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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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取得时间 |
年 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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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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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73 - 手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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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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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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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审 查 意 见 |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主 管 部 门 审查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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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或市)考 试 管理机构 审查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说明: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考试日前。
附件2
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在考试开始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置在课桌右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对。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60分钟内,不得交卷退场。
(二)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考生应按照要求在试题卷、答题卡规定的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码以及所在地区和单位等规定内容。
(三)试卷题目均为主观性试题,考生必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答题字迹要清楚、工整。考生除按要求填写规定的内容以外,不得在答题卡上做其它任何标记,否则按违记处理。
(四)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和参考书籍、资料。严禁携带手机、有存储功能计算器、便携式手提电脑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五)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开始后,要独立答卷,严禁交头接耳、交换试卷、偷看他人试题答案等,不得自行向其他考生借用文具和资料。要保持考场安静,禁止在考场内吸烟。
(六)考场工作人员要严格管理。考生进入考场后,监考人员要认真核对身份证、准考证,对已经带入考场的违禁物品统一存放在指定位置妥善保管。对违纪违规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处理。
(七)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对于试卷分发错误,试卷字迹模糊、有褶皱和污点等问题时,可以举手询问。
(八)考生在考试中途一般不得离开考场,如确需中途暂离考场的,须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人员陪同。提前交卷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九)考试结束前30分钟,监考人员提醒考生时间。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将答题卡和草稿纸反扣在桌面上。严禁考生将试题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监考人员要收齐试题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确认无误封装后方可离开考场。
(十)除佩带考区主任、主考、巡视、监考等有关工作标志的人员外,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