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平湖市深化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改革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
嘉兴市统筹办:
根据嘉兴市2015年度重点改革项目报送相关要求,经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深化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列为平湖市2015年度农村改革重点推进项目,具体方案如下:
一、项目名称
深化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二、实施范围
选取广陈镇三兴村、龙兴村和曹港村三个村开展深化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三、项目目标
通过试点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长效推进机制,实现农村自然村落连片整治、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与产出基本平衡并略有盈余、农民建房规范有序、土地民主管理,为全市面上提供经验。
四、重点内容
该项目于2014年底完成编制报批,实施周期为两年,即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共涉及搬迁农户188户,其中三兴村75户、龙兴村65户、曹港村48户,拆旧区面积163.08亩,新社区建设用地约84.6亩,节余指标78.48亩,户均节地0.42亩,项目节地率达到48%。
(一)创新工作推进机制。积极推行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突出镇和村自治管理,按照“规模适度、资金平衡、风险可控”原则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广陈镇政府负责项目相关政策制定和指导,以及资金筹措和镇区社区基础设施配套。三兴、龙兴和曹港三个行政村是实施的主体,负责动员农户搬迁、村级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土地复垦、土地征收等。
(二)完善宅基地置换、退出机制。项目搬迁对象安置方式有联排自建房、公寓房、货币三种选择,其中联排自建房,三兴村和龙兴村搬迁对象建新区块为广兴社区,曹港村搬迁对象建新区块为曹港新社区或前港新社区;公寓房安置在广陈镇商品房小区或农村新社区统建的公寓房;鼓励搬迁对象退出宅基地实行一次性货币安置。
(三)创新封闭运行机制。项目实行搬迁农户、周转指标、项目资金“三封闭”管理,保护搬迁农户合法权益,确保周转指标具有质押属性,保证银行贷款资金、政策性以奖代补资金、指标交易费等与项目相关的投入与产出货币化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镇建立资金专户专款专用。
(四)创新资金筹措机制。积极探索土地整治结余指标“地票”质押融资新模式,与银行合作开展“美丽乡村贷”业务,向农业银行贷款1500万元,专项用于建新区政策处理和基础建设的启动资金,探索建立县级担保平台。
(五)建立利益分配机制。在满足搬迁农户建房、新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前提下,节余的78.48亩平衡指标全部进行交易。节余指标按照货币形式进行第一次分配,主要用于保障项目建设和搬迁农户政策补助(预计每户补助金额达到8-10万元/户)。项目建设完毕清算后,盈余资金按照镇不超过50%、村集体不少于50%的比例进行第二次分配,镇主要用于新农村其他项目建设和镇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风险准备基金,村集体主要用于新社区管理服务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六)创新民主管理机制。涉及项目的三个村列入省首批农村土地民主管理试点,将宅基地使用、耕地保护、违法用地管控、土地纠纷处置等纳入村规民约,突出农村农民主体地位,加强村民自治,夯实农村土地基层管理基础,建立健全农村土地长效管理机制,助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顺利实施。
五、实施步骤
2015年6月启动征地、基础设施建设;10月农民摸筹建房;12月底总结推广试点经验;2016年12月底前该项目全部完成。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试点项目顺利实施,广陈镇党委政府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镇长任副组长,镇相关机构负责人和涉及行政村书记任组员,统筹协调项目推进;村级组织是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主体,专门建立村级实施小组,由行政村书记任组长,具体开展项目实施。
(二)加强资金保障。加大市级政策扶持,建立市复垦指标交易平台,允许项目复垦节余指标在全市范围内有偿调剂,指导价50万元/亩。调整土地复垦市财政以奖代补政策,在给予8万元/亩任务基数奖励基础上,再按节地率高低予以分档奖励。镇街道制定相应的搬迁政策,多渠道融资,积极给予资金配套。
(三)加强资源整合。围绕土地综合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相关部门积极做好服务指导,从资源配置、政策配套、考核激励等方面予以保障。紧密结合当前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美丽乡村建设、农房改造集聚等中心工作,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房搬??综合整治和农房改造集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平湖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