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果蔬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发展局)、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局有关科站:
夏秋季节是果蔬生产的重要时节,也是果蔬病虫害防控的关键时节,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全市果蔬产业持续稳定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果蔬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意识,落实监管责任
要进一步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意识、监管责任意识和技术指导服务意识,逐级建立质量安全责任制,切实落实生产主体的第一责任,严格履行部门监管职责,依法加强果蔬质量安全监管。特别是要根据水果、蔬菜生产质量监管的薄弱环节,针对性采取监管措施,确保果蔬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检查巡查,摸排安全隐患
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实施农业生产过程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控制的基础环节。各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组织人员,进行一次专题走访排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对辖区内的果蔬生产者,特别是外来人员临时租地种植户进行告知、约谈、签订承诺书并发放《国家禁限用农药清单》。检查中,凡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应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凡发现使用国家禁限用农药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应立即报告市农经局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三、强化质量监测,严格产地准出
夏秋季农作物病虫害高发,农药使用频繁,致使农产品有毒有害物残留隐患增多。各镇(街道)??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加强产地准出管理,积极开展产地农产品快速检验检测。同时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指导并督促生产者执行产地准出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质量安全追溯和抽样工作。要做好检测结果分析和风险评估,依法妥善处理质量安全事件,营造良好放心的消费环境。
四、强化农药监管,规范农药使用
要认真执行《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在蔬菜、瓜果等作物上使用剧毒、高毒农药。要结合2015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深化农药经营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在农药销售和使用关键环节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毒、剧毒农药行为,特别要加强对果蔬基地、外来人员临时租地种植户的检查。要发挥部门联动的优势,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大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宣传培训和指导力度,指导农民科学安全用药,提高农药利用率和防治效果。
五、强化按标生产,力促产品安全
要坚持标本兼治,切实加强对果蔬生产过程的技术指导,不断完善果蔬产品质量安全及生产技术规程,督促、引导果蔬生产者切实按照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田间管理,实行标准化生产。要强化相关技术措施,加快推广低毒农药和防虫网、粘虫板、杀虫灯、性诱剂等生物物理防治技术,减少农药用量。落实农药等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地准出、质量追溯等全程质量管理制度,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六、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专家解读、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农民信箱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浙江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并保持足够的宣传强度和频率。积极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共同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良好氛围。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