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认真做好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我局各基层工会委员会届期已满,需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与纽带作用,为我市“三农”事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换届选举的原则
(一)基层工会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法规,依法进行。
(二)基层工会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在局党委和工会的领导下,由本届基层工会委员会负责具体选举工作。
(三)基层工会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充分体现民主意识,严格履行程序。
三、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任职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局各项规章制度;
(二)有较强的业务知识和民主管理意识,并积极参加工会的民主管理活动;
(三)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在“三农”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
(四)热心服务于广大会员(职工),为会员(职工)说话办事,作风正派,处事公道;
(五)能团结广大会员(职工),在会员(职工)中有较高的威信;
(六)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能履行代表职责。
四、方法步骤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局党委、局工会建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明确换届的目的意义、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各基层工会要组织工会会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搞好宣传发动,认真酝酿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候选人,听取和讨论上届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换届选举。
(三)建章立制阶段。新一届工会委员会要建立健全有关民主管理机制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好工会职能,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五、时间安排
这次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工作从6月4日开始,到6月30日前基本结束。
六、基层工会委员会组成
根据《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根据会员人数,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定为:会员人数在25人以下的可设主席1人,不设委员,25至200人的可设委员3-7人。
七、工作要求
(一)基层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和局工会的具体指导下有序开展,要严格按规定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换届工作按时顺利进行。
(二)各基层工会要充分发扬工会会员和职工的民主权利,对上届工会工作要进行认真讨论和总结,对下届工会班子建设要充分的酝酿,并认真推荐好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差额人选,于6月15日前报局工会。
(三)选举产生后的基层工会委员会,必须报局工会委员会审批,新当选的基层工会委员会主席和委员经局工会委员会正式批复后任职。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工会委员会
2015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