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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湖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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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文件

平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湖市总工会

 

平安监〔201532

 

 


关于印发《平湖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

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钟埭街道办事处)、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总工会共同研究制定了《平湖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平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 湖 市 总 工 会        

 

 

 

                                     2015930


平湖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密切各部门的工作联系,强化协作配合,落实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内容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职业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

    (二)分析研究全市职业卫生形势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

    (三)受理全市单位、组织、个人对职业卫生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协调解决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议定解决办法。

    (四)组织开展全市性或涉及多行业、多部门的职业卫生监管联合执法活动,协调指导乡镇和用人单位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五)建立信息通报和发布机制、职业病危害监测预警机制和重大事件联合督查机制。

    二、联席会议的组成

    市联席会议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等部门组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同志担任联络员,负责工作协调和信息沟通。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为保证信息及时沟通,建立联席例会制度,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召集人召集。也可根据成员单位申请或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

    (二)联席会议参会人员: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会单位负责同志因故不能出席的,需在会议前向召集人请假并委托其他负责同志出席。

    (三)联席会议根据情况形成会议纪要,并报市有关领导同志,印发至有关单位。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卫生监管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组织拟订全市用人单位职业危害因素工程控制、职业防护设施、个体职业防护等相关规定。

  2、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3、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4、负责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在市境从事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

    6、负责汇总、分析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监护等信息,向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7、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1、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划和职业卫生标准。

  2、负责监督管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

  3、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研究提出职业病防治对策。

  4、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规范职业病的检查、诊断、鉴定和救治,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

  5、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

  6、负责职业病报告的管理和发布,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科学研究。

  7、负责开展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工作。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负责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监管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

  2、实施工伤保险,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  

    (四)市总工会

  参与拟订我市职业卫生相关地方性规定,参与职业卫生防护知识宣传、职业卫生专项督查活动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反映劳动者职业健康方面的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五、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一)信息通报和发布机制。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和配合,及时通报日常监??现资源共享,统一重大职业病事件和日常监管信息发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将职业病危害申报情况、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和“三同时”审查情况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市卫计局应将职业病诊断、鉴定及职业病发病率及年度职业病统计报表等情况,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其他各成员单位应及时通报自身职责范围的工作开展情况。

    (二)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合督查机制。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卫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协同相关主管部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有关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监管、卫计、人力社保、总工会等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整改,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市人民政府赋予的职能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开展工作,并协同其他成员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二)互通信息,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抓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三)明确分管领导、职能科室和责任人,制定工作计划,认真履行职责。

    (四)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有关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或牵头单位提交会议议题。要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附件:平湖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015930


附件:

 

平湖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单 位

姓 名

职 务

联席会议身份

联系科室

办公电话

手 机

市安监局

周琪根

 

召集人

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

85061566

13806722893622893

马伟伟

副局长

 

85631563

13706581800681800

吴梦婷

 

联络员

85631569

13957352542592542

市卫计局

王建军

副局长

 

疾病控制与综合监督科

85023191

13819407093

677093

 

副协理员

 

85023730

13758356916656916

沈永伟

 

联络员

85023405

13906732102

632102

市人力社保局

 

副局长

 

工伤科

85060555

13750751118658118

孙纪元

 

联络员

85636361

13758358896658896

市总工会

严学贤

副主席

 

权益保障部

85620703

13806722567

622567

俞一峰

 

联络员

85620712

13857311396

611395

 

 

抄送:嘉兴市安监局,平湖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各镇街道安监站,人大副主任刘耀明,副市长钱勇彪,政协副主席俞明祥。

平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9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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