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当街办〔2015〕39号
关于调整2014-2015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监 理 服 务 机 构 的 通 知
各村、社区、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2014公布年度第四季度监理企业诚信考核结果及信用等级的通知》(平建管〔2014〕14号)精神,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对2014年-2015年度小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服务企业作如下调整:
一、中止浙江长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监理服务合同;
二、原招标年度入围单位第三名浙江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顺延,联系人:朱金根(13067515667)。
三、服务期限:即日起—
当湖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