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平湖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平防震办〔2015〕5号
关于组织对广陈镇港中村创建市防震减灾
示范乡村验收的通知
广陈镇人民政府:
根据广陈镇港中村开展创建市防震减灾示范乡村工作进展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创建工作组织验收。现将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广陈镇港中村负责人;
2、广陈镇政府科技助理员;
3、市地震局、规划建设局、民政局有关科室负责人。
二、验收内容:
1、对创建工作现场有关创建工作验收;
2、对创建工作有关台账进行查阅。
三、时间与地点:
验收工作于2015年11月17日实施,请规划建设局、民政局参加验收人员于8:30前在市科技局(地震局)集中,统一上车去港中村,验收工作时间半天。
四、有关事项:
请港中村做好验收汇报及会务工作ont-family: 仿宋_GB2312">
平湖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抄送:广陈镇港中村民委、市规划建设局、民政局、嘉兴市地震局 |
|
平湖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12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