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平湖市东茂供销有限公司、平湖市新当湖农村资金互助社、平湖市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成立平湖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的请示》已收悉。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同意确定部分县(市、区)开展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试点有关政策和《中共平湖市委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发展“新仓经验”深化“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平委发〔2014〕44号)精神,经市创新发展“新仓经验”深化“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你们发起成立平湖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平湖市农民合作经济联合会是集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服务功能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实行“农有”、“农治”、“农享”,是全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提高农业竞争力和生产生活水平的综合平台。
请你们认真做好会员招募、章程拟定、理事会及监事会选举、执委会组建、民政登记等筹备事宜,确保联合会成立工作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