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农资监管领导小组:
根据《平湖市农资经营单位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平农经〔2013〕134号)文件精神,现就推荐上报2015年度诚信(放心)农资示范企业(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凡纳入农资分类监管的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
二、推荐条件
(一)2015年度历次动态等级评议为“好”;年度等级评定为“A”级;
(二)积极参与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已完成创建或计划创建的单位;
(三)企业法人或负责人遵纪守法,诚信经营。
三、推荐要求
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严格标准,从严审查,做到好中选优,及时报送,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诚信(放心)农资示范企业(单位)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四)技术人员资格证复印件;
(五)2015年度村级农资信息员和镇街道农资监管员各次动态评议表复印件;
(六)农资信息化应用图片或完整的2015年度农资经销台帐。
四、上报时间
2015年10月15日前将推荐表上报农经局执法大队。秋季“绿剑”执法期间,将组织考评组按照程序,在实地考评基础上,提出建议名单,经公示后报局审核。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