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为优化村组布局,进一步提高行政村规模调整后村级组织的工作效率,强化农村基层基础,推进新农村建设。现就各村村民小组区域规模调整,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认真贯彻农业农村工作政策,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目标,积极稳妥、科学合理地调整村民小组规模和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增强服务功能,巩固基层政权,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和设置规模
结合各村实际,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原则,综合考虑地域人口分布、自然村落布局、生产生活习惯等。原则上以每组50-80户调整村民小组规模,最少不少于40户,最多不超过100户。
三、方法步骤
全镇村民小组区域规模调整工作在年11月2日前完成,总体按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一)筹备工作阶段(年10月8日—)
各村成立以村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村民小组区域规模调整工作小组。各联村组组成村民小组区域规模调整工作指导组,负责指导各村工作。切实做好村民小组区域规模调整的宣传工作,要广泛征求意见,召开村民代表、党员代表、退职村干部等座谈会,了解历史沿革及生产生活现状等,开展深入、全面的调查研究,为村民小组区域规模调整做好充分准备。
- 上一篇:关于加强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的意见
- 下一篇:关于孙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