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中共新仓镇委办公室 新仓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村,新仓社区,机关各部门,镇属各单位,市属驻镇各单位,各群团组织: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生猪减量提质工作的总体部署,全力推进违章猪舍清理工作,切实保护和改善我镇生态环境,根据《中共平湖市委办公室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清理违章猪舍百日会战行动的通知》(平委办发〔2014〕45号)具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开展2014年度清理违章猪舍百日会战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人居环境优化年”活动总体要求,大力践行“四敢一不怕”精神,通过开展清理违章猪舍百日会战行动,着力改善我镇环境面貌,为加快建设和谐幸福的东乡第一镇创造良好条件。
二、行动目标
从现在起到6月底,按照“应拆尽拆”的要求,继续加大违章猪舍清理力度,实现禁养区内违建猪舍全面拆除、限养区内违建猪舍基本拆除的目标任务。
三、清理对象及范围
(一)禁养区范围内的;
(二)占用基本农田的;
(三)市级河道两侧
(四)卫片执法拍到的;
(五)其他未经批准违章违建养殖的。
上述范围内的违章猪舍必须坚决予以拆除。
四、补助政策
凡是列入清理范围的生猪养殖场(户),按规定时间自行拆除违章猪舍的,实行生猪养殖转型发展补助;对拒不配合的,实施强制拆除,并不予补助。具体参照以下补助标准:
(一)猪舍类
1、砖瓦结构176元/m2;
2、禽舍改造型96元/ m2;
3、大棚结构80元/ m2。
(二)设施类
1、沼气池100元/m3;
2、沼液储存池60元/ m3;
3、水泥盖板20元/ m2;
4、干粪棚50元/ m2。
(三)鸭棚类24元/ m2。
(四)原享受省级以上标准化改扩建建设项目的养殖场(户)和经过审批建造的生产用房,如在
补助资金待违章猪舍拆除,土地恢复原状,并经市、镇两级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兑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村和各有关部门要把清理违章猪舍百日会战行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完善机制,切实抓好落实。各村要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确保措施到位。全镇上下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组织到位、领导到位、精力到位、工作到位。
(二)明确职责,加强镇村联动。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负责本辖区内违章猪舍清理工作。各联村工作组要深入一线、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并继续实行包村包户“一对一”工作制度,切实形成镇村联动的强大工作合力。
(三)狠抓落实,强化督查考核。违章猪舍清理工作列入各村、有关部门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继续实施“一周一通报、一月一分析”制度,每周通报工作进展,每月召开会议交流工作开展情况。督查组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对虚报瞒报、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行为,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营造氛围,重视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加大反面典型曝光力度,以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正能量,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媒体要精心策划、深度挖掘,开辟专题专栏,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取得群众信任、获得群众理解、赢得群众支持。
附件:2014年新仓镇清理违章猪舍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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