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印发2016年平湖市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局有关科站,畜牧兽医局:
为了贯彻落实《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浙农质发〔2015〕23号)、《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浙农质发〔2016〕2号)的文件要求,全面掌握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经研究决定,将《2016年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2016年2月23日
2016年平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
一、监测区域、监测品种、监测形式
在全市各镇街道管辖区域内,对蔬菜(包括芦笋)、食用菌、水果、水产品、生鲜乳、畜禽产品等开展定量抽检与定性抽检相结合的监测。
二、抽样对象
各镇街道管辖区域内,从事果蔬农产品、生鲜乳、畜禽产品、水产品生产的各基地生产主体、规模户、科技示范户、农资生产经营单位为主要监测对象。
三、监测样品批次
(一)嘉兴市级以上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浙农质发〔2015〕23号)和嘉兴市级监测计划要求,我市2016年市级以上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约为160批次(不包括水产品)。具体监测批次以承检单位通知为准(监测类别和批次见附表1)。
(二)平湖市本级定量监测。全年共抽取400批次,为风险评估例行监测和执法监督抽查 (分配比例详见附表1、附表2)。监测样品种类为蔬菜(包括芦笋)、食用菌、水果、水产品、生鲜乳、畜禽产品、猪牛尿样等。
(三)蔬菜水果等新鲜植物性农产品的定性监测,按省级要求,结合我市历年监测数量,各镇街道全年不少于400批次。现根据各镇街道实际生产种植情况,确定全年监测4250批次,具体各镇街道快速检测监测计划数见附表2。果蔬生产主体、大户、科技示范户力争全覆盖,实施追溯生产主体,全年监测数,不少于20批次(产品单一例外)。
四、抽样要求
(一)蔬菜、食用菌和水果采样按《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NY/T 789-2004)执行;生鲜乳采样按《农业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规范和生鲜乳抽样方法》执行;蜂蜜采样按照《无公害食品 产品采样规范 第6部分:畜禽产品》(NY/T 5344.6-2006)执行,猪肉、猪肝和猪尿采样按《猪肉、猪肝、猪尿采样方法》(NY/T 763-2004)执行;其他畜禽产品采样按《无公害食品 产品采样规范 第6部分:畜禽产品》(NY/T 5344.6-2006)执行。
(二)监督监测的抽样工作由农产品质监站、畜牧兽医局、渔业技术推广中心协助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配合;上级例行监测抽样由承检单位负责,根据抽样方案,分别由相关职能科站落实被检对象,质监站、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配合;平湖市本级农产品风险评估例行监测抽样工作,分别由相关职能科站、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负责抽样送检;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负责管辖区内定性快速抽检,并指导辖区内基地检测室的检测工作。
(三)每批次样品抽样量,蔬菜水果每个样品抽样量不低于2kg,大个体产品个体数不少于3个;水产品样品重量,每批次不少于1公斤;畜禽产品抽样量不少于1公斤,尿样50ml,生鲜乳500ml。个别产品如有特别要求,按检测机构要求执行。
五、承检机构
嘉兴市级以上各类农产品抽检,按上级要求,由检测单位抽样或者送样至指定的检测机构。平湖市本级的例行、监督的定量检测样品,参考省级检测参数,确定可在我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检测的样品,原则上送本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测定;如无法测定的产品,送承接省级、市级监测任务的定点检测机构委托检测,检测参数参照省级相应监测参数要求,并签订委托检测合同。产品定性监测,畜禽产品的尿样由市畜牧兽医局承担,种植业产品由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承担,市局质监站速测室,开展不定期基地产品的抽检。
六、费用支出
(一)样品费用。为了减轻农户负担,2016年省、市、县(市)三级各类定量监测抽检,继续执行样品费用补助。补助标准:1.种植业产品50元/个、水产品150元/个,由专项监测经费支出。2.畜禽产品,除尿样外,按市场价购买,费用由畜牧兽医局列支。
(二)样品检测费用。1.种植业产品、水产品、农业投入品检测费用由局专项监测经费支出。2.畜禽产品检测费用由畜牧兽医局列支。3.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农产品生产基地快速检测所需的检测试剂,继续由农经局统一购买,按需领取。
七、有关要求
(一)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按照文件要求,合理安排抽样地点,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科学性,认真做好抽样工作,保障监测工作顺利进行。
(二)被抽查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抽样的,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规定,一律以不合格处理。
(三)严格执法,做好监管。对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应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对例行监测不合格产品要调查原因跟进监督抽检。
(四)加强分析和结果应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的分析应用,每季度召开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分析会商会,提升风险研判和预警能力,分析会商报告要及时报省市农业部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以及日常监管,及时跟进对问题多的地方和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加大违禁药物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一票否决”、“红黑名单”等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依法移送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附件:1.2016年嘉兴市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2.2016年平湖市种植业产品监测计划
3.2016年平湖市水产品、畜产品、农业投入品监测计划
附件1
|
2016年嘉兴市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监测批次以省承检单位通知为准) | |||||
|
项目 |
监测品种 |
监测单位 |
监测批次 (以省承检单位通知为准) |
时间安排 | |
|
“三剂”、“杀白鸡”病源微生物、鸡蛋抗生素、蔬菜重金属污染 |
收购储存运输单位、市场、超市和生产基地 |
18 |
全年 | ||
|
风险监测 |
例行 监测 |
蔬菜 |
各生产基地 |
部级12,省级25,市级35 |
全年、根据上级抽样通知 |
|
畜禽产品 |
养殖场、屠宰场 |
10 |
根据上级抽样通知 | ||
|
专项 监测 |
双孢蘑菇 |
各生产单位 |
10 |
生产季节 | |
|
水果 |
各生产单位 |
10 |
生产季节 | ||
|
转基因产品 |
各生产单位 |
10 |
| ||
|
小麦储存期呕吐毒素 |
各农户 |
10 |
| ||
|
畜禽产品药物残留、生鲜乳 |
各生产单位 |
5 |
| ||
|
其他(嘉兴市级) |
各生产单位 |
18 |
| ||
|
监督抽查 |
“三品一标”、名牌农产品、叶菜类禁限用农药 |
各生产基地 |
15 |
全年 | |
|
小计 |
160 |
| |||
备注:嘉兴市级以上各级抽样,市场、超市取样,本表未列入。
附件2
2016年平湖市种植业产品监测计划
|
镇街道 |
定量检测 |
定性快速检测 | |
|
例行风险 |
监督 | ||
|
当湖 |
24 |
40 |
450 |
|
曹桥 |
18 |
450 | |
|
钟埭 |
18 |
450 | |
|
新埭 |
18 |
550 | |
|
广陈 |
18 |
550 | |
|
新仓 |
18 |
550 | |
|
独山港 |
15 |
450 | |
|
林埭 |
15 |
400 | |
|
乍浦 |
12 |
400 | |
|
小计 |
200 |
40 |
4250 |
|
合计 |
240 |
4250 | |
附件3
2016年平湖市水产品、畜产品、
农业投入品监测计划
|
水产品定量检测 |
畜产品定量检测 |
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检 | ||
|
例行监测 |
监督抽检 |
例行监测 |
监督抽检 | |
|
50 |
10 |
70 |
30 |
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