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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度平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的通知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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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印发2016年平湖市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局有关科站,畜牧兽医局:

为了贯彻落实《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浙农质发〔201523号)、《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浙农质发〔20162的文件要求,全面掌握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经研究决定,将《2016年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2016年2月23日

 

 


2016年平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

 

一、监测区域、监测品种、监测形式

在全市各镇街道管辖区域内,对蔬菜(包括芦笋)、食用菌、水果、水产品、生鲜乳、畜禽产品等开展定量抽检与定性抽检相结合的监测。

二、抽样对象

各镇街道管辖区域内,从事果蔬农产品、生鲜乳、畜禽产品、水产品生产的各基地生产主体、规模户、科技示范户、农资生产经营单位为主要监测对象。

三、监测样品批次

(一)嘉兴市级以上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浙农质发〔2015〕23号)和嘉兴市级监测计划要求,我市2016年市级以上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约为160批次(不包括水产品)。具体监测批次以承检单位通知为准(监测类别和批次见附表1)。

(二)平湖市本级定量监测。全年共抽取400批次,为风险评估例行监测和执法监督抽查 (分配比例详见附表1、附表2)。监测样品种类为蔬菜(包括芦笋)、食用菌、水果、水产品、生鲜乳、畜禽产品、猪牛尿样等。

(三)蔬菜水果等新鲜植物性农产品的定性监测,按省级要求,结合我市历年监测数量,各镇街道全年不少于400批次。现根据各镇街道实际生产种植情况,确定全年监测4250批次,具体各镇街道快速检测监测计划数见附表2。果蔬生产主体、大户、科技示范户力争全覆盖,实施追溯生产主体,全年监测数,不少于20批次(产品单一例外)。

四、抽样要求

(一)蔬菜、食用菌和水果采样按《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NY/T 789-2004)执行;生鲜乳采样按《农业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规范和生鲜乳抽样方法》执行;蜂蜜采样按照《无公害食品 产品采样规范 6部分:畜禽产品》(NY/T 5344.6-2006)执行,猪肉、猪肝和猪尿采样按《猪肉、猪肝、猪尿采样方法》(NY/T 763-2004)执行;其他畜禽产品采样按《无公害食品 产品采样规范 6部分:畜禽产品》(NY/T 5344.6-2006)执行。

(二)监督监测的抽样工作由农产品质监站、畜牧兽医局、渔业技术推广中心协助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配合;上级例行监测抽样由承检单位负责,根据抽样方案,分别由相关职能科站落实被检对象,质监站、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配合;平湖市本级农产品风险评估例行监测抽样工作,分别由相关职能科站、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负责抽样送检;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负责管辖区内定性快速抽检,并指导辖区内基地检测室的检测工作。 

(三)每批次样品抽样量,蔬菜水果每个样品抽样量不低于2kg,大个体产品个体数不少于3个;水产品样品重量,每批次不少于1公斤;畜禽产品抽样量不少于1公斤,尿样50ml,生鲜乳500ml。个别产品如有特别要求,按检测机构要求执行。

五、承检机构

嘉兴市级以上各类农产品抽检,按上级要求,由检测单位抽样或者送样至指定的检测机构。平湖市本级的例行、监督的定量检测样品,参考省级检测参数,确定可在我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检测的样品,原则上送本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测定;如无法测定的产品,送承接省级、市级监测任务的定点检测机构委托检测,检测参数参照省级相应监测参数要求,并签订委托检测合同。产品定性监测,畜禽产品的尿样由市畜牧兽医局承担,种植业产品由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承担,市局质监站速测室,开展不定期基地产品的抽检。

六、费用支出

(一)样品费用。为了减轻农户负担,2016年省、市、县(市)三级各类定量监测抽检,继续执行样品费用补助。补助标准:1.种植业产品50元/个、水产品150元/个,由专项监测经费支出。2.畜禽产品,除尿样外,按市场价购买,费用由畜牧兽医局列支。

(二)样品检测费用。1.种植业产品、水产品、农业投入品检测费用由局专项监测经费支出。2.畜禽产品检测费用由畜牧兽医局列支。3.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农产品生产基地快速检测所需的检测试剂,继续由农经局统一购买,按需领取。

七、有关要求

(一)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按照文件要求,合理安排抽样地点,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科学性,认真做好抽样工作,保障监测工作顺利进行。

(二)被抽查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抽样的,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规定,一律以不合格处理。

(三)严格执法,做好监管。对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应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对例行监测不合格产品要调查原因跟进监督抽检。

(四)加强分析和结果应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的分析应用,每季度召开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分析会商会,提升风险研判和预警能力,分析会商报告要及时报省市农业部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以及日常监管,及时跟进对问题多的地方和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加大违禁药物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一票否决”、“红黑名单”等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依法移送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附件:1.2016年嘉兴市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2.2016年平湖市种植业产品监测计划

3.2016年平湖市水产品、畜产品、农业投入品监测计划


附件1

2016年嘉兴市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监测批次以省承检单位通知为准

项目

监测品种

监测单位

监测批次

(以省承检单位通知为准

时间安排

风险评估

“三剂”、“杀白鸡”病源微生物、鸡蛋抗生素、蔬菜重金属污染

收购储存运输单位、市场、超市和生产基地

18

全年

风险监测

例行

监测

蔬菜

各生产基地

部级12,省级25,市级35

全年、根据上级抽样通知

畜禽产品

养殖场、屠宰场

10

根据上级抽样通知

专项

监测

双孢蘑菇

各生产单位

10

生产季节

水果

各生产单位

10

生产季节

转基因产品

各生产单位

10

 

小麦储存期呕吐毒素

各农户

10

 

畜禽产品药物残留、生鲜乳

各生产单位

5

 

其他(嘉兴市级)

各生产单位

18

 

监督抽查

“三品一标”、名牌农产品、叶菜类禁限用农药

各生产基地

15

全年

小计

160

 

 

 

备注:嘉兴市级以上各级抽样,市场、超市取样,本表未列入。

 


附件2

2016年平湖市种植业产品监测计划

镇街道

定量检测

定性快速检测

例行风险

监督

当湖

24

40

450

曹桥

18

450

钟埭

18

450

新埭

18

550

广陈

18

550

18

550

独山港

15

450

林埭

15

400

乍浦

12

400

小计

200

40

4250

合计

240

4250

 

 

 

附件3

 

2016年平湖市水产品、畜产品、

农业投入品监测计划

 

水产品定量检测

畜产品定量检测

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检

例行监测

监督抽检

例行监测

监督抽检

50

10

70

3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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