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开展农业储备项目
申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省市财政支农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从2015年起,由各市(县)农业、财政部门根据现代农业专项资金的政策导向、绩效目标,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并在储备项目中择优选定资金分配补助对象。为此,需排摸申报相关类型的农业发展项目,抓紧筛选确定并建立项目储备库。为扎实有效地做好此项工作,根据《浙江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农计发〔2015〕23号)有关规定,现就开展农业储备项目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农户、家庭农场、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各类经济组织。
二、项目类型
(一)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主要支持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建设以及蔬菜、水果、花卉、食用菌等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扶持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及先进适用技术、新品种示范等。
(二)生态循环农业发展。主要支持农业“两区”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及农作制度创新,农业废弃物处理利用技术模式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业投入品及包装物回收利用,农村能源开发利用示范,农药化肥减量、绿色防控等技术模式的推广应用,以及相应的专用设施设备配置、必要的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等。
(三)粮食生产发展。水稻产业提升项目,主要扶持水稻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水稻生产“三新”技术推广。其中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粮食生产功能区农田基础设施、社会化服务基础设施两部分;粮食生产功能区以奖代补项目奖补资金主要用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基础设施、农田质量提升、社会化服务和技术推广等建设环节;粮食生产功能区水稻生态补贴项目主要用于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管护,包括功能区内沟、渠、路、泵站、机坡、农用电网等基础设施修复、补建,沟渠的清理、疏通以及其他公共设施的维护。
(四)农机化与智慧农业。水稻精量穴直播、自走式喷杆喷雾机、无人植保机等农业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工厂化育秧中心、粮食烘干中心、维修中心等服务中心建设;稻草秸杆还田、稻草捆扎、稻草新能源利用等农业循环低碳机械发展;物联网技术、智慧农业等新型农业技术的试验应用;优势产业设施农业机械的引进推广;对传统燃煤烘干机进行以生物质、热泵式、蒸汽、天然气等为热源的环保型烘干中心的改造升级。
(五)畜牧生产发展。动物实验室规范化建设;动物卫生监督公路检查站规范提升建设;畜禽标准化场提升改造(良种畜禽引进,畜舍标准化改造,配套饲料配送,自动饲喂设备,温度、湿度、光照等环境控制设备,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防疫、消毒、免疫、用药、监测、病死动物处理等制度及设施建设,养殖档案和信息化管理与追溯系统建设),蜜蜂产业振兴,新型畜牧合作组织培育。
(六)渔业生产发展。渔业种子种苗,稻鱼共生轮作,渔业节能减排,养殖环境在线监测,水产品质量可追溯系统,生态塘改造,设施渔业,渔业特色小镇建设,生态养殖区建设,水产品精深加工,水生动物防疫检疫,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及资源调查等。
(七)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现代林业发展重点支持木本油料、彩色健康森林等主导产业发展,省级现代林业园区建设、林业节水灌溉暨林下经济发展、森林多功能开发利用等新兴产业发展,林区道路建设,林木种苗、林业科技推广等林业基础保障;森林(湿地)资源保护重点支持:森林消防装备和设施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湿地保护与恢复、森林与野生动物类生物多样性保护、林木良种和种质资源库建设及保护能力建设。
(八)其他。市场营销服务、农业贷款担保和资金互助服务等。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储备实行主体自愿申报。镇街道要抓好本区域内储备项目的申报工作,组织和指导主体做好项目申报,并把好源头审核关。
(二)申报储备项目应做到建设主体明确、建设内容详实、建设规模适度、工程量和投资测算准确、建设起止时间明确、自筹资金落实、项目建设能按时完成。
(三)同一建设内容只能申报一类项目,已享受过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立项未开展项目建设(不可抗拒因素除外)或项目验收不合格、整改不到位的不得申报。
(四)储备申报需提供资料:平湖市农业项目储备申请简表、申报主体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等资格复印件、项目区位置图、项目设施用地审批资料等。申报资料于2016年3月1日前报市农经局(新华北路500号)相关科站初审后报项目管理科,项目管理科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勘验、论证审核,做好农业项目的储备入库。
附件:1.平湖市农业项目储备申请简表
2.农业企业基本情况表
3.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基本情况表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2016年2月4日
附件1
平湖市农业项目储备申请简表
|
项目名称 |
| |||||||
|
项目实施单位(印) |
|
单位法人 |
| |||||
|
计划建设地点 |
|
计划建设期限 |
| |||||
|
土地性质或来源 |
流转、租赁或自有(选其一) |
资金来源 |
| |||||
|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
| |||||||
|
预期效益 |
| |||||||
|
项目建设分项名称 |
规模(数量) |
计划投资 (万元) |
其中申请财政补助(万元) |
备注 | ||||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4 |
|
|
|
|
| |||
|
5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 |||||||
|
申请单位承诺 |
镇街道审核意见 |
业务科站意见 | ||||||
|
此次报送的材料符合申报要求、真实无误,保证项目自筹资金及时到位,项目建设任务按期完成。愿意承担因申报不实而引发的全部责任和后果。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农业企业基本情况表
|
申报单位名称 |
| ||||||
|
详细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
法人代表姓名 |
|
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
| ||||
|
资产总额(万元) |
|
出口创汇(万美元) |
| ||||
|
属于哪级政府部门认定 的农业龙头企业 |
|
自建基地规模 (亩/头/羽) |
| ||||
|
生产能力(吨/年) |
|
生产设施(台/套) |
| ||||
|
示范带动作用 |
联结基地规模 (亩/头/羽) |
|
促进农民 增收情况 |
亩增收(元) |
(预计数) | ||
|
带动农户数 (个) |
|
农民增收(万元) |
(预计数) | ||||
|
利益联结方式 |
实行保护价 |
○ |
主营产品 质量认证 |
中国有机食品 |
○ | ||
|
实行优惠价 |
○ |
中国绿色食品 |
○ | ||||
|
提供系列化服务 |
○ |
国家无公害农产品 |
○ | ||||
|
利润返还 |
○ |
森林食品 |
○ | ||||
|
入股分红 |
○ |
|
| ||||
|
近三年已获得省及以上 财政资金扶持情况 |
(年度、项目类别及名称、资金额度) | ||||||
|
农业企业意见 |
本企业对以上内容及项目申报总投资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法人代表签名: (项目单位章) 年 月 日 | ||||||
|
镇街道意见 |
经审查,上述内容及项目申报总投资真实、准确。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基本情况表
|
申报单位名称 |
| |||||
|
详细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
法人代表姓名 |
|
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
| |||
|
注册登记时间 |
|
注册资金(万元) |
| |||
|
属于哪级政府部门 认定的规范化合作社(家庭农场) |
|
基地、产品得到 何种认证 |
| |||
|
生产经营规模 (亩/头/羽) |
|
示范带动作用 |
示范带动规模 (亩/头/羽) |
| ||
|
成员人数(个) |
|
带动农户数(个) |
| |||
|
是否制定实施 生产质量标准 |
|
促进农民增收情况 |
亩增收(元) |
(预计数) | ||
|
得过哪级 名牌产品 |
|
农民增收 (万元) |
(预计数) | |||
|
近三年已获得省及以上财政资金扶持情况 |
(年度、项目类别及名称、资金额度) | |||||
|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意见 |
本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对以上内容及项目申报总投资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法人代表签名: (项目单位章) 年 月 日 | |||||
|
镇街道意见 |
经审查,上述内容及项目申报总投资真实、准确。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