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当街办〔2016〕14号
关于当湖街道居民议事会议第一届二次会议
第5号建议的答复
全征议事员:
您在街道居民议事会议第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无物业或街道物业小区)高大树木修剪的建议》已由街道办事处办理。对您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快速建设,城市的绿化日渐增多,城市绿化已成为一道美丽风景线。您所提老小区(无物业)的高大树木的修剪问题,由所属社区进行管理,街道物业站也和社区多次联动进小区进行修剪。2016年4月开始,将由平湖市当湖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当湖街道所有的老小区、拆迁小区及农村绿化进行养护。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当湖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16年4月7日
抄送:人大当湖街道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