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令第30号),进一步落实《中共平湖市委办公室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湖市做好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平委办发〔2014〕119号)精神,加强依法治档,强化档案资源安全保障,促进档案事业健康发展,市档案局、市法制办决定联合开展2016年度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档案工作,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逐步实现档案工作由行政推动型向法治推动型转变。加大对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监控力度,建立“部门联合、专项跟进、反映迅速、查办有力”的档案查处工作机制,严肃查处档案违法违纪案件和行为。增强执法队伍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档案执法水平。
二、检查对象
在全市各镇街道、市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档案进馆单位中,以抽签形式确定2016年度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对象。具体为市法院、政协办、科技局、司法局、文广新局(体育局)、行政服务中心、广电台、报社、公积金中心、供电公司、人行、嘉兴银行、当湖街道、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独山港镇)、林埭镇等15个单位。
三、检查内容
1.管理体制方面。档案工作纳入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纳入各项工作流程和年度目标考核;人员配备合理稳定,培训机制健全,档案人员持证上岗;档案工作经费满足档案管理需要;建立完备的档案整理、保管、保密、鉴定、销毁、统计、利用及离岗交接清点、登记备份等工作制度。按照《档案法》第五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各镇街道负责监督、指导本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社会组织的档案工作,积极探索建立镇档案馆(档案管理中心);各系统负责监督、指导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
2.档案资源建设方面。严格执行归档制度,做到应归尽归、应收尽收,各类档案集中统一管理,从源头上确保归档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原始性、完整性;明确电子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做好电子文件的归档、整理、保管、移交等工作;重大活动(事件)、重要工程和重要科研项目档案管理达到规范要求,并按规定做好工程竣工档案专项验收工作。机构改革中被撤销单位档案的归属、流向、交接和安全保管均达到规范管理要求。
3.档案信息化建设方面。推动数字档案室与其他电子信息平台的整合,实现馆室一体化应用;数字档案室管理系统功能齐全,应具备门类管理、接收采集、分类编目、检索利用、鉴定统计等业务管理功能和身份认证、权限管理、审核跟踪等应用和安全需求;建立档案目录数据库、全文数据库、多媒体数字库,初步形成文书、业务、科技、会计、特种载体等各类数字档案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