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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农经〔2016〕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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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聘任平湖市耕地种植条件破坏程度
鉴定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浙江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浙江省耕地种植条件损毁鉴定技术规范》的通知(浙农专发〔2011〕96号)要求,经单位推荐、初审、公示等程序,现决定聘任倪雄伟等9名同志为平湖市耕地种植条件破坏程度鉴定专家库成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与意义
为配合对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案件的查处,根据工作实际,我市需依法开展耕地种植条件破坏程度的鉴定工作。为进一步规范鉴定程序,保证鉴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开展,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决定建立平湖市耕地种植条件破坏程度鉴定专家库。
二、专家库成员的选用
(一)专家库成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对工作认真负责,公平公正;
2.掌握耕地质量管理法规及配套规章,熟悉耕地破坏鉴定程序、方法;
3.具有3年以上从事耕地质量有关管理、科研教学及技术推广等相关工作经历,技术专家原则上应具备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
4.身体健康,能积极参加并胜任现场勘察工作。
(二)专家库成员的构成
1.平湖市级以上各级国土部门从事耕地保护工作的人员;
2.平湖市级以上各级农经部门从事耕地质量保护(或土壤肥料技术推广)工作的人员;
3.省内相关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从事耕地质量保护(或土壤肥料)教育和科研的专家。
(三)专家库成员的遴选程序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负责牵头耕地种植条件破坏程度鉴定专家库成员的遴选工作,有相关资历的人员在经单位推荐、审查、公示等程序后,入选专家库。专家库成员要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深入研究法律法规,充分发挥自身专业和业务特长,为全市耕地破坏鉴定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专家库的管理
(一)专家库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专家库成员接受委托,承担耕地种植条件破坏程度的鉴定工作。专家库成员要恪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申请破坏鉴定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定,对申请鉴定地块进行实地勘查的基础上出具鉴定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负责,对工作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主要权利和义务如下:
1.对鉴定工作提出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2.对专家库的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与受鉴定当事人或主体有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公正进行鉴定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4.遵守鉴定工作纪律,不得私下接触当事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专家库成员的使用
收到鉴定申请后,牵头单位从专家库随机抽取3名以上奇数专家成立专家鉴定小组。专家鉴定小组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定,对鉴定地块进行实地勘查后,出具鉴定报告并签字。
(三)专家库成员的管理
专家库成员采用聘任制,任期3年。专家库实行开放式动态管理,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更新。专家库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担任专家的资格:
1.私自接触当事人的,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2.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鉴定工作的。
附件:平湖市破坏耕地种植条件鉴定专家库成员名单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6月30日
附件
平湖市破坏耕地种植条件鉴定专家库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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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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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倪雄伟 |
嘉兴市种植业技术推广总站 |
高级农艺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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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黄锦法 |
嘉兴市种植业技术推广总站 |
推广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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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石艳平 |
嘉兴市种植业技术推广总站 |
农艺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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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褚雄伟 |
嘉兴市农科院 |
高级农艺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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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向天勇 |
嘉兴市职业技术学院 |
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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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陈漫远 |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
总规划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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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黄根祥 |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
副主任科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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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李建群 |
平湖市农经局植保土肥站 |
高级农艺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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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李建强 |
平湖市农经局植保土肥站 |
高级农艺师 |
抄送:嘉兴市农业经济局、嘉兴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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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