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6〕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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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印发2016年平湖市
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
整建制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埭镇人民政府:
《2016年平湖市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整建制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农经局局长办公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2016年6月21日
2016年平湖市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
与绿色防控融合整建制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是把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的组织方式与绿色防控的技术措施集成融合为综合配套的技术服务模式,对进一步提高农作物病虫害的防控水平和能力,实现农药减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浙江省植物保护检疫局关于《2016年浙江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工作方案》(浙植〔2016〕11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6年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整建制镇示范试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加快推进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省的建设要求,以保障农业“三大安全”为目标,牢固树立“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科学植保”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以示范创建为引领,通过行政推动,政策扶持,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有机融合,扩大统防统治的覆盖面和散户覆盖率,提高绿色防控技术应用率,全面提升我市水稻重大病虫害科学防控水平。
二、目标任务
2016年,在平湖市新埭镇区域内实施整建制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试点,在旧埭、鱼圻塘两个村建立核心示范区,核心区内计划种植水稻12200亩,实施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示范面积9000亩,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实际覆盖率达70%以上,绿色防控技术应用率达40%以上,辐射带动全镇9个村面积2万亩以上。与农户自防区相比,减少农药防治次数1次以上,亩均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10%以上,稻米质量达到国家无公害要求,农残检测合格率达100%,稻米质量安全得到保障。
三、示范推广内容
以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技术融合为抓手,在专业化统防统治整建制推进中采用绿色防控技术措施,充分发挥专业化统防统治防治效果好、效率高的优势和绿色防控安全、生态、环保优势,促进两者集成融合。
(一)创新服务模式。依托平湖市新联粮油专业合作社,服务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引导区域内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村级经济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实施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在服务内容上,根据农户需求和自身优势,实施以散户统防统治、规模大户绿色防控为重点,开展全程统防统治作业服务、技术服务、绿色防控产品服务等多样化服务方式,大幅提高病虫防控组织化程度。
(二)强化技术集成。因地制宜开展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的研究、试验和示范,及时总结提炼试验示范成果,形成一套防治效果好、操作简便、成本适当、适宜推广应用的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模式。通过示范应用,集成推广以生态区域为单元、以农作物为主线的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实现技术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病虫防控科学化水平。
1.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在示范区内安排专人开展稻纵卷叶螟赶蛾和稻飞虱虫量调查,并及时上报调查数据,为植保人员实时掌握两迁害虫的迁入发生动态,判断病虫害发生趋势及防治提供动态数据支持。
2.注重生态调控作用。推广应用抗病高产品种、优化作物布局、培育健康种苗、实行测土配方施肥、统一肥水管理等健康栽培措施,增强自然控害能力和作物抗病虫能力。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保护稻田区域生物多样性,在田埂保留杂草,为天敌提供过渡寄主;采用田埂种植芝麻、大豆等显花植物,给天敌提供替代寄主、食料和庇护所,保持天敌种群稳定,提高天敌控害能力;田边种植香根草等诱集植物,减少大螟和二化螟种群基数,降低害虫种群增长速率。
3.开展理化诱控技术示范。示范利用频振式杀虫灯、昆虫性信息素等理化防控新技术。在核心示范区对2012年引进安装的19盏太阳能频振式杀虫灯进行修复应用,利用昆虫趋光性诱集稻纵卷叶螟、稻飞虱、螟虫等害虫。设置大螟干式性诱捕器500只,连片进行大螟性诱剂诱杀技术示范。
4.科学进行化学防控。实行“放宽前期、重视中后期保穗保丰收”的施药对策,根据水稻不同阶段的病虫害发生危害特点,抓住用药关键节点,合理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低用量的农药。同时开展使用高效无人植保机防治水稻病虫害、农药减量增效剂试验和应用示范,最大限度减少化学农药的投入量,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落实责任。为保障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分别建立由市农经局分管局长任组长、新埭镇政府分管农业副镇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由市植保土肥技术推广站站长任组长、新埭镇农技水利服务中心主任、新联粮油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任副组长的技术小组。分工明确、落实工作责任。新埭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管工作;平湖新联粮油专业合作社为项目实施承担单位,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和管理工作;平湖市植保土肥站为项目实施技术指导单位,主要负责方案制定、实施指导、检查指导、绩效评估等工作;新埭镇农技水利服务中心负责项目田间病虫监测、现场指导、试验调查等工作;相关村经济合作社协助做好项目区宣传发动、实施、协调等工作。
(二)强化政策扶持。整合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粮食生产功能区等项目资金,合力支持整建制推进水稻病虫害整建制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试点实施。其中,省下达我市2015年中央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资金10万元(浙财农〔2015〕142号)、2016年中央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资金20万元(浙财农〔2015〕272号),合计3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该试点项目的绿色防控产品、植保机械采购、植保技术试验示范、培训、日常管护等环节(详见下表)。补助经费实际使用情况由第三方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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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补助环节 |
数量 |
金额(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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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频振式杀虫灯(修复) |
19盏 |
2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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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螟性诱剂、诱捕器及管护 |
500 |
2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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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保机械(合计) |
8台(套) |
175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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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行走式喷雾机 |
1台 |
14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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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架式机动喷雾器及配套电瓶车、水桶等 |
4台(套) |
3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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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负式机动喷雾器 |
3台 |
2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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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花、诱杀植物材料及人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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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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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补助 |
散户统防区 |
5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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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虫监测、田间试验设备、人工及产量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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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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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培训、宣传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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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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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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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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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审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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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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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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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 | |
(三)加强宣传培训。以“绿色植保、公共植保”为重点,在重大病虫害发生关键时节前,组织农技人员、种粮大户及植保专业合作社到新埭镇试点区域进行现场观摩,交流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相融合的先进理念、技术和经验,同时大力宣传试点过程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通过农民素质教育和农业技术搞好培训。
(四)加强项目绩效管理。项目承担实施单位要根据本项目确定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强化目标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台账,规范资金使用支出管理,项目资金实行专账(专项)核算,确保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基本结束时,要及时做好项目总结,并于2016年12月底前将项目工作总结(绩效评估)、财务审计报告分别报送市农业经济局、市财政局。
抄送:平湖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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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办公室 2016年6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