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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湖市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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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林业局

文件

平湖市财政局

 

平林〔2016〕4号 签发人:曹正华 唐华荣

 

 

平湖市林业局 平湖市财政局

关于平湖市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资金

使用管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省林业厅、财政厅:

根据省林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的通知》(浙林造〔2015〕91号)要求,平湖市林业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检自查,现将我市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划情况

2004年以来,我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要求,认真开展了界定工作,共界定重点公益林6151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调整为2260亩,省级公益林3891亩。按权属分国有5002亩国有林场,集体1149亩。共涉及5个镇、街道,27个村,1个国营林场,将面积落实到小班地块,明确权属。平湖市林业局为重点生态公益林管理机构,林业工作站具体负责区划、界定、检查、考核,并设专职人员名。2007年,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切实做好重点公益林建设任务落实和区划界定成果完善工作的通知》(浙林造200758号)要求,又组织技术人员对市内重点公益林建设面积、区划界定书、数据库、小班卡等进行重新核对完善,并作了局部调整。同时按要求对公益林网络版进行核实完善,报省林业生态工程管理中心。

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2015年,省下拨我市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资金66500元,按照每亩30元补偿标准,平湖市及时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114339元。2015年8月,以平湖市财政局、平湖市林业局《关于拨付2015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平财农〔2015〕63号),将2015年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共计180839元全部发放到各镇街道、林场,其中损失性补偿资金159926元;管护人员劳务费15378元;公共管护资金5535元。

(二)2014年,省下拨我市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资金48000元,按照每亩27元补偿标准,平湖市及时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114386元。2014年10月,以平湖市财政局、平湖市林业局《关于拨付2014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平财农〔2014〕76号),将2014年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共计162386元全部发放到各镇街道、林场,其中损失?管护资金5535元。

(三)2013年,省下拨我市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资金72700元,按照每亩25元补偿标准,平湖市及时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77481元。分别于2013年8月和2014年1月,以平湖市林业局《关于拨付201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平林〔2013〕5号)平湖市财政局、平湖市林业局《关于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标准的的通知》(平财建〔2014〕5号),将2013年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共计150181元全部发放到各镇街道、林场,其中损失性补偿资金129268元;管护人员劳务费15378元;公共管护资金5535元。

(四)2010-2012年,省共下拨我市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资金128300元,其中2010年42100元2011年43100元2012年43100元,按照2010年每亩17元2011和2012年每亩19元补偿标准,平湖市及时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共计208936元。分别于2010年9月、2011年11月、2012年11月,以平湖市林业局《关于拨付2010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平林〔2010〕10号)、《关于拨付2011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平林〔2011〕12号)、《关于拨付2012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平林〔2012〕10号),将2010、2011和2012年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共计337236元全部发放到各镇街道、林场,其中损失性补偿资金264493元;管护人员劳务费56138元;公共管护资金16605元。

(五)2008-2009年,省共下拨我市省级以上公益林FONT-SIZE: 16pt; 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mso-spacerun: 'yes'; mso-font-kerning: 1.0000pt; mso-hansi-font-family: 宋体">、2009年42100元,按照2008年每亩11元2009年每亩13元补偿标准,平湖市及时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共计126670元。分别于2008年9月、2009年9月,以平湖市林业局《关于拨付2008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平林〔2008〕10号、《关于拨付2009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平林〔2009〕5号),将2008、2009年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共计205970元全部发放到各镇街道、林场,其中损失性补偿资金147624元;管护人员劳务费47276元;公共管护资金11070元。

在资金使用管理中,我们严格按照《浙江省公益林管理办法》、《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落实财政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严格执行《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账专户核算。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资金拨付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

三、补偿资金效益情况

近年来,我市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在市政府的重视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各责任单位的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全市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提高。

    (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的实施,建立了我市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结构,对促进我市生态建设起到重要作用;

(二)以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为契机,带动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能力的提升,尤其是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资源监测、资源档案建立和管理等基础设施得到改善;

(三)以公益林为核心的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通过管护、补植改造和抚育间伐,改善公益林结构,提高林分质量,使公益林生态功能和资金使用效益稳步提高。公益林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明显增强。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我市的公益林总量面积小,分布较分散,除国营平湖林场公益林比较集中外,其它镇街道的面积都较小,只有几亩或几十亩,管护难度大。同时在宣传力度还不够,广大群众对公益林的重要性、效益性认识还不深,保护意识还不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浙江省公益林管理办法》、《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机制,健全管理队伍,落实财政配套,加大投入。广泛宣传,提高全民保护生态公益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同时,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管护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检查监督,把公益林管护工作落到实处。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更好地保护管理好我市的生态公益林。

                

附件:省级以上公益林历年补偿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平湖市林业局   

平湖市财政局

 2016年4月29日


附件

省级以上公益林历年补偿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平湖市

 

 

 

 

 

 

 

 

 

 

 

 

 

单位:年、万亩、万元

年度

省级以上公益林面积

公益林补偿资金总额

损失性补偿资金

护林人员管护费用

公共管护费用

管理费用

备注

省统筹

县统筹

总计

省以上资金

地方

财政

应发

实发

未发

收入

支出

结余

收入

支出

结余

收入

支出

结余

收入

支出

结余

合计

4.9208

103.661

39.48

64.1812

84.2784

84.278

0

14.955

14.9548

0

0

0

0

1.968

1.968

0

2.46

2.46

0

 

2015

0.6151

18.0839

6.65

11.4339

15.9926

15.9926

0

1.5378

1.5378

0

0

0

0

0.246

0.246

0

0.3075

0.3075

0

 

2014

0.6151

16.2386

4.8

11.4386

14.1473

14.1473

0

1.5378

1.5378

0

0

0

0

0.246

0.246

0

0.3075

0.3075

0

 

2013

0.6151

15.0181

7.27

7.7481

12.9268

12.9268

0

1.5378

1.5378

0

0

0

0

0.246

0.246

0

0.3075

0.3075

0

 

2010-2012

1.8453

33.7236

12.83

20.8936

26.4493

26.449

0

5.6138

5.6138

0

0

0

0

0.738

0.738

0

0.9225

0.9225

0

 

2012

0.6151

11.3178

4.31

7.0078

9.2265

9.2265

0

1.5378

1.5378

0

0

0

0

0.246

0.246

0

0.3075

0.3075

0

 

2011

0.6151

11.3178

4.31

7.0078

9.2265

9.2265

0

1.5378

1.5378

0

0

0

0

0.246

0.246

0

0.3075

0.3075

0

 

2010

0.6151

11.088

4.21

6.878

7.9963

7.9963

0

2.5382

2.5382

0

0

0

0

0.246

0.246

0

0.3075

0.3075

0

 

2008-2009

1.2302

20.597

7.93

12.667

14.7624

14.762

0

4.7276

4.7276

0

0

0

0

0.492

0.492

0

0.615

0.615

0

 

2009

0.6151

10.7767

4.21

6.5667

7.9963

7.9963

0

2.2269

2.2269

0

0

0

0

0.246

0.246

0

0.3075

0.3075

0

 

2008

0.6151

9.8203

3.72

6.1003

6.7661

6.7661

0

2.5007

2.5007

0

0

0

0

0.246

0.246

0

0.3075

0.3075

0

 


 

 

 

 

 

 

 

 

 

 

 

 

 

 

 

 

 

 

 

 

 

 

 

 

 

 

 

 

 

 

 

 

 

 

 

 

 

 

 

 

 

平湖市林业局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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