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当街办〔2016〕51号
关于当湖街道居民议事会议第一届二次会议
第28号建议的答复
陈伟强议事员:
您在街道居民议事会议提出的《关于建立义务交通协管员制度的建议》已由街道办事处办理。对您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对您提到建立义务协管员队伍参与交通管理,特别是高峰期的交通管理和法制宣传,并形成长效机制的意见建议,对现行体制下弥补专业警力不足大有裨益。街道领导对此十分重视,落实人员积极与交管部门联系,探讨可行性。因制度的形成需经充分的调研、反复论证、逐级审批,周期长程序复杂,街道将密切关注、配合交管部门推动此项工作。
当湖街道地处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现象尤为严重,为此街道已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高峰期主要道口交通义务疏导工作,排定日期落实责任,形成制度长期坚持。同时街道也积极与交警、汽校等部门沟通,要求保障高峰期义务疏导人员力量,特别是主要道口、学校门口重点场所。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当湖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