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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平人社〔2016〕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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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2016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考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市级机关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根据《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嘉人社〔2016〕10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2016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以下简称统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考职业(工种)范围
(一)全国统一鉴定职业范围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企业培训师、职业指导人员。
(二)全省统一鉴定职业范围
公共营养师、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指导人员、信用管理师。具体工种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发布的鉴定计划为准。
二、申报条件
上述职业(工种)各等级申报条件按《国家职业标准》执行,具体内容可登录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www.zjosta.org.cn)查询。
三、培训鉴定
我市国家职业资格考前培训和鉴定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培训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承办,考务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
四、证书核发
(一)经培训和鉴定各项成绩合格的,核发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考生单项合格成绩保留一年,一年内可有一次补考机会。
五、收费及补贴
统考收费(含培训、教材、鉴定、发证费):国家职业资格三级1250元/人、国家职业资格二级1800元/人。培训和鉴定工作结束后,学员或培训机构凭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市人力社保局申请,享受一次性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补贴标准:国家职业资格三级1200元/人、国家职业资格二级1800元/人。
六、报名方式
相关职业(工种)的报名可登入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网上报名系统http://zynl.zjhrss.gov.cn,选择相应的培训机构,具体开展相关职业(工种)培训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报名端口开放及截止时间:9月8日至9月25日。
附件:平湖市2016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考工作安排表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8日
附件
平湖市2016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
统考工作安排表
|
序号 |
职业(工种) (数字为职业等级) |
报名培训机构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
1 |
人力资源管理师2、3 |
市就业培训中心 |
85038567 |
周老师 |
|
2 |
公共营养师3 |
总工会职校 |
85023815 |
孙老师 |
|
3 |
职业指导人员3 电子商务师 4 |
高级技工学校 |
85136867 |
张老师 |
注:报名截止时间:9月25日;
考试时间:11月19日、20日。
抄送:嘉兴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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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8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