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平湖市科学技术局依申请公开制度
为完善和规范平湖市科学技术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推进依法行政,推进透明政府建设。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
二、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平湖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380号;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73-85060303;邮政编码:314200。
三、 申请公开的基本原则:严格依法、真实快捷、方便申请人知晓。
四、下列政务信息不予公开:
(一)确定为国家秘密、涉及国家安全和危及公共安全的信息;
(二)依法受保护的项目资金和商业秘密;
(三)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
(四)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
五、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平湖市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一)。申请表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务信息,并填写《平湖市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平湖市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务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平湖市科技局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书面一次性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务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六、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上级监察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七、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不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八、 实行政务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依法公开政务信息的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
附表一
平湖市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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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信 息 |
公民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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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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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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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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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和其他组织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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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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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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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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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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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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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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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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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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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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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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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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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提供方式: ( )电子邮件 ( )电话告知 ( )传真 ( )邮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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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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