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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 |
评估验收标准 |
分值 |
责任
领导 |
主办科室 |
协办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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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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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入学习中央《决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
将中央《决定》列为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1分)。将计划生育新的政策、法律法规等内容纳入党校主体班学习内容(1分)。把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作为重要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县(市、区)年度工作目标,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2分)。 |
4 |
12 |
吴云昉
张根生 |
办公室 |
家庭发展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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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坚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 |
建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每年协调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1-2件实事(2分)。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3分)。 |
5 |
办公室 |
计生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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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级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有保障,经费使用管理规范。 |
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工作经费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扶助和优惠政策经费、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经费等投入足额到位(1.5分)。经费支出和管理规范(1.5分)。 |
3 |
规划财务科 |
家庭发展科
农卫妇幼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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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协作 |
1.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职尽责。 |
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政府综合考核内容(2分)。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1分)。 |
3 |
12 |
张根生
顾小英 |
计生管理科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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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配套措施,重点解决好公共服务保障、执法协调、信息互通等问题。计划生育多元共治、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
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政策,增强计划生育家庭优生优育、健康、养老、生产、教育、社会保障等发展能力,鼓励按政策生育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基本建立(3分)。建立健全征收社会抚养费、打击“两非”行为等综合执法协调机制(1.5分)。落实相关部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1.5分)。建立部门间出生人口信息共享机制(3分)。 |
9 |
计生管理科
家庭发展科
流动人口管理科 |
计生协会
农卫妇幼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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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 |
评估验收标准 |
分值 |
责任
领导 |
主办
科室 |
协办
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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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
传倡导 |
1.宣传倡导活动经常化。深入宣传人口国情和基本国策,宣传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正确引导舆论。 |
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开展计划生育政策、避孕节育、优生优育优教知识宣传(1分)。各级有宣传教育计划、总结,宣传活动资料保存完整(1分)。新闻宣传报道有利于营造计划生育工作氛围,无负面新闻事件发生(1分)。 |
3 |
10 |
张根生
王建军 |
家庭发展科 |
农卫妇幼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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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入开展第五阶段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普及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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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行动(1分),育龄人群接受“三优”教育培训达80%以上(1分),计划生育政策和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基本知识普及(1分)。 |
3 |
家庭发展科 |
农卫妇幼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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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创建活动形成良好氛围。加强创建活动部署,创建氛围浓厚,服务管理措施有力、水平提升。 |
将创建活动作为促进计生工作转型、提升服务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作出部署,制定和落实创建工作方案(1分)。创建活动有成效,基层干部有响应,群众有获得感(1分)。 |
2 |
计生管理科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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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群众满意度较高。 |
将日常优质服务工作和计生宣传有机结合,及时为群众解答相关政策和服务知识(0.5分);定期开展群众需求调查分析,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0.5分)。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达90%以上(1分)。 |
2 |
家庭发展科 |
农卫妇幼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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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 |
评估验收标准 |
分值 |
责任
领导 |
主办
科室 |
协办
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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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管理 |
1.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
推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办事流程便捷,有代办服务等便民措施,服务效率高(1分)。无推诿、刁难等不作为、乱作为现象(1分)。 |
2 |
14 |
张根生
王建军
顾小英 |
计生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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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维护良好的生育秩序。 |
行政执法主体合法,再生育审批和社会抚养费征收规范(1分)。无计划生育违规收费(1分)。无因执法行为过错而造成的行政败诉案件发生(1分)。 |
3 |
计生管理科 |
法制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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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县乡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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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计划生育政策类、程序类、服务类、动态类、维权类等政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1分)。 |
1 |
法制科 |
家庭发展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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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群众诉求及时协调处理。 |
信访制度健全,无越级重复信访或在重要信访案件中应对不力造成不良影响(1分)。信访举报电话公开,无信访积案和群众投诉久拖不决现象发生(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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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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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正常或出现稳步下降的态势。 |
近三年平均出生人口性别比在103-107之间或呈稳步下降态势(1分)。建立健全打击“两非”工作长效机制和综合监督执法队伍(0.5分)。“两非”案件查处得力(2分)。实行出生人口实名登记信息共享(0.5分)。 |
4 |
家庭发展科 |
农卫妇幼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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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深入推进诚信计生和村(居)民自治。 |
有效开展诚信计生工作(0.5分)。村(居、社区)制定完善和落实符合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村规民约或自治章程,开展群众自治活动(1.5分)。 |
2 |
计生协会
办公室 |
计生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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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 |
评估验收指标 |
分值 |
责任
领导 |
主办
科室 |
协办
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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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 |
1.加强孕产期保健服务。出生缺陷防治机制健全。 |
孕产妇孕早期建卡率达90%以上(1分)。婴儿死亡率8‰以下(1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5%以上,在国家、省的优生项目质量控制检查中达到全优(1分)。病残儿父母再生育的监测管理与随访服务达100%(0.5分)。执行卫妇社发〔2009〕60号、浙卫发〔2009〕223号文件精神,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等纳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有关政策(0.5分)。积极开展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出生缺陷预防项目,上年孕产妇产前筛查率达到80%以上且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90%以上(1分)。 |
5 |
14 |
王建军
张根生 |
农卫妇幼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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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三优”指导中心规范运行。加强孕产妇与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 |
常住人口在30万以下的县(市、区)有1所符合国家标准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常住人口在30万以上的县(市、区)有1所二级乙等以上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1分)。县(市、区)、乡(镇、街道)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2分)。有1个以上省级“三优”指导中心示范点,各“三优”指导中心示范点按标准按规范正常运行(1分)。成立县(市、区)级孕产妇保健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办公室和专家库(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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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农卫妇幼科 |
家庭发展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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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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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龄夫妻自主选择避孕措施(1分)。避孕药具保障供应,免费计划生育药具获得率达90%以上(1分)。 |
2 |
农卫妇幼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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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 |
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和区域协作、信息交流机制(1分)。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5%以上(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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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流动人口管理科 |
农卫妇幼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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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 |
评估验收标准 |
分值 |
责任
领导 |
主办
科室 |
协办
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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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助保障 |
1.各项奖励和扶助政策全部落实。相关民生政策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予以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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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奖扶、特扶对象资格确认准确率达100%(2分)。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全部落实(3分)。 |
5 |
10 |
张根生
顾小英 |
家庭发展科 |
农卫妇幼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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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计生特殊家庭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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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建档率达100%(2分)。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工作长效机制,落实率达100%(3分)。 |
5 |
计生协会 |
家庭发展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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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支撑 |
1.卫生计生以及跨部门信息安全共享机制基本建立。 |
实现生育登记、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等信息共享(2分)。推动户籍管理、婚姻、人口健康、教育、社会保障等信息互联互通(1分)。 |
3 |
11 |
张根生
王建军 |
计生管理科 |
农卫妇幼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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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管理科 |
农卫妇幼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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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健全县、乡、村三级出生监测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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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人口等信息及时采集、动态更新,准确率、及时性、完整性达95%以上(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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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运用信息化手段促进资源融合共享、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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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信息化手段改进计生服务管理、优化工作流程(1分),推动妇幼健康服务、计生服务资源融合并优化配置,提高服务效率(1分)。 |
2 |
农卫妇幼科 |
计生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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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落实现居地与户籍地信息化协同服务管理机制。 |
在信息的管理关系移交、协查、反馈及信息互通等方面无推诿、刁难等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现象(1分)。流动人口婚育信息异地查询、反馈及时,反馈率达90%以上(2分)。 |
3 |
流动人口管理科 |
农卫妇幼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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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 |
评估验收标准 |
分值 |
责任
领导 |
主办
科室 |
协办
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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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网络 |
1.推进基层卫生计生资源优化整合,切实让人民群众在卫生计生资源融合中享受到更加便捷、专业、优质的卫生计生服务。 |
优化整合乡级卫生计生资源,探索建立基于党政领导、卫计融合、信息化应用、分工协作的基层卫生计生综合服务管理平台(1 分);探索拓展乡级计生管理机构的职能、整合基层公共卫生管理职能而设立卫生计生管理机构,明确其计划生育、公共卫生、综合执法等行政管理职能(2分);明确乡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计划生育服务职能,以及与乡级卫生计生管理机构的工作协同管理关系(2分);明确将乡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计生协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纳入乡级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分)。 |
6 |
17 |
张根生
王建军
顾小英 |
计生管理科
办公室 |
农卫妇幼科
计生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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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计生队伍能力建设。基层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技术服务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基础工作扎实。 |
县、乡、村级计生工作力量不削弱。乡级计划生育管理机构从事计生工作人员数只增不减(1.5分)。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员按常住人口比例配备,2000人以上的村(社区)至少配备2名(1分)。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员报酬待遇达到省考核要求(1分)。乡村计生工作人员接受县级及以上业务培训一年不少于两次(1.5分)。 |
5 |
计生管理科
办公室 |
人事科
家庭发展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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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健全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体系。 |
卫生计生行政执法队伍得到有效整合(1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工作的保障机制(1分)。 |
2 |
法制科 |
计生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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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 |
基层计生协会组织健全。乡镇配有计生协专职工作人员(1分)。落实村级计生协秘书长职责(1分)。村(居、社区)协会开展宣传教育、生育关怀及慰问救助等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2分)。 |
4 |
计生协会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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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总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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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
围绕计生工作创新转型,在卫生计生融合促进、信息化建设、服务家庭举措、基层工作定位、网络队伍建设方面工作出色、创新特色明显,群众反映良好,为全省示范做出贡献的,进行加分(同一项工作就高加分,不累加)。工作创新在国家、省、市推广的(文件或现场会),分别加5分、2分、0.5分;工作经验和做法在国家、省、市会议上交流的分别加5分、2分、0.5分;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计生工作单项奖励分别加5分、2分、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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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20 |
各相关领导及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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