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文件
平综执〔2015〕1号
关于印发《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国土案件办理指南》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科室、各执法中队:
《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国土案件办理指南》已经局班子会议讨论通过,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5年1月5日
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国土案件办理指南
一、平湖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国土局)发现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违反土地管理行为,且属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综合执法局)管辖的,应当移送综合执法局。
移送的材料应当包括:
1.涉嫌违法案件移送函;
2.案件来源材料(包括现场检查记录、现场照片、举报投案材料等);
3.初步证明违法行为实施情况的相关证据材料;
4.其他需要移送的材料。
二、国土局移送的案件由局法制科负责接收。经法制科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填写《违法线索登记表》,报局领导审批,按照属地原则指定承办部门。
三、经局领导指定的承办部门,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内核查完毕,并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局法制科审核,经局领导同意立案后由承办部门具体实施调查取证。调查取证时,案件调查人员应当不少于二人,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执法证件。
局法制科在收到承办部门《立案审批表》后,应在24小时内审核完毕并报局领导审批,情况复杂的应在48小时内上报。
4、调查人员应当收集、调取与案件有关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的原件、原物、原始载体;收集、调取原件、原物、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收集、调取复印件、复制件、节录本、照片、录像等。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
调查中涉及土地分类、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要向国土资源局去函取证。涉及破坏耕地种植条件鉴定的,应以函形式委托平湖市农经局鉴定。经农经局鉴定后函告国土局,由国土局转报嘉兴市国土局予以认定。收到由国土局转交的嘉兴市??
五、综合执法局队员在工作中发现正在实施违反土地管理的行为,应当依法及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应当记载下列内容:
(1)违法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简要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
(3)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要求;
(4)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
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15年1月5日印发
—1—
